嘉峪关市加强无缝隙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解民忧
更新时间:2019-03-08 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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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嘉峪关市着力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相继制定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灾害救助、社会捐助、三无人员供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6项救助制度,基本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无缝隙社
嘉峪关市着力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相继制定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灾害救助、社会捐助、“三无人员”供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6项救助制度,基本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无缝隙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嘉峪关市自1998年启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已先后对城市低保进行了5次提标,保障标准由最初的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现在的每人每月190元,残疾人每人每月提高到210元。物价补贴也由原来的每人每年20元提高到现在的60元。2007年1月,又制定出台《嘉峪关市农村低保实施细则》,并依据农村居民实际生活状况,将农村低保标准由过去的每人每年720元,提高到现在的每人每年1200元。
嘉峪关市自2005年被全省列为城乡医疗救助试点市后,将城乡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困难户等全部纳入大病医疗救助范围,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体,以大病救助为重点,事前、事中、事后救助相结合,以各项优惠政策为辅助的城乡医疗救助体系框架。2005年以来,累计救助城乡大病患者12847人次,支出城乡医疗救助资金231。21万元。
嘉峪关市还在城区设立了5个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站点和一个“爱心超市”,在市民政局设立了社会捐助接收中心,常年接收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为困难群众提供的捐赠,5年来共计接收捐款捐物总额达11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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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加强司法救助的通知
司法救助,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行政诉讼,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实行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免交的一项司法保障制度。提供司法救助的不只是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司法职能机关均有司法救助的相应措施。
司法救助一般由当事人提出,当事人死亡的,申请由符合条件的近亲属提出。
司法救助的条件必须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或者是当事人经济上确有困难,难以承担部分或全部诉讼费用。
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的主要区别是司法救助的范围只限于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法律援助的范围是刑事、民事商事、行政诉讼过程和非诉讼调解;司法救助是缓收、减收或免收诉讼案件的诉讼费,法律援助是减收或免收法律服务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五条
关于加强司法救助的意见
司法救助,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行政诉讼,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实行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免交的一项司法保障制度。提供司法救助的不只是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司法职能机关均有司法救助的相应措施。
司法救助一般由当事人提出,当事人死亡的,申请由符合条件的近亲属提出。
司法救助的条件必须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或者是当事人经济上确有困难,难以承担部分或全部诉讼费用。
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的主要区别是司法救助的范围只限于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法律援助的范围是刑事、民事商事、行政诉讼过程和非诉讼调解;司法救助是缓收、减收或免收诉讼案件的诉讼费,法律援助是减收或免收法律服务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