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经营租赁合同的内容
更新时间:2019-01-03 08:4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船舶经营租赁合同通常订有以下条款:船舶说明条款,包括船名、船籍、船级、吨位、容积等内容;交船与解约条款;租期条款;货物与航行区域条款;船舶的使用与保养条款;船舶的检查条款;租金支付条款;还船条款;船舶抵押条款;船舶保险条款;合同的转让与船
船舶经营租赁合同通常订有以下条款:
船舶说明条款,包括船名、船籍、船级、吨位、容积等内容;
交船与解约条款;
租期条款;
货物与航行区域条款;
船舶的使用与保养条款;
船舶的检查条款;
租金支付条款;
还船条款;
船舶抵押条款;
船舶保险条款;
合同的转让与船舶转租条款;
出租人和承租人权益的保护条款。
在船舶经营租赁合同的基础上,承租双方可以订入租购条款,从而达成了船舶租购合同。租购条款通常包括船舶所有权与风险的转移、船舶无债务担保、船舶文书交接等内容。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海事海商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