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所有权注销材料目录和依据
更新时间:2019-01-06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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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1)注销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2)说明所有权注销原因的书面材料1份(3)船舶所有人的身份证明1份(4)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委托他人办理)1份(5)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和国籍证书1份(6)抵押权人同意船舶转让的文书(对于已办理抵押权登记的船舶)1份
(1)注销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
(2)说明所有权注销原因的书面材料1份
(3)船舶所有人的身份证明1份
(4)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委托他人办理)1份
(5)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和国籍证书1份
(6)抵押权人同意船舶转让的文书(对于已办理抵押权登记的船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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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所有权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船舶所有权取得证明材料;船舶技术资料;船舶正横、侧艏、正艉、烟囱等照片;共有船舶的,还应当提交船舶共有情况证明材料;船舶所有人是合资企业的,还应当提交合资企业出资额的证明材料
请问船舶在注销后,船舶的所有权可以转移吗
船舶所有权自登记完成时转移。根据法律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变动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船舶由二个以上的法人或者个人共有也应当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