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保管物品丢失要赔偿?

更新时间:2019-07-27 13: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案情】2005年1月1日中午,王某驾驶桑塔纳轿车到兰州灶王爷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灶王爷”)就餐,餐后因醉酒不能驾车,把车停到了灶王爷”的院内。2日凌晨,一名男子说来开车,保安就把大门打开,随后,那名男子把王某的车开走了。2日中午,当王某来取车时发现车没

【案情】

2005年1月1日中午,王某驾驶桑塔纳轿车到兰州灶王爷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灶王爷”)就餐,餐后因醉酒不能驾车,把车停到了灶王爷”的院内。2日凌晨,一名男子说来开车,保安就把大门打开,随后,那名男子把王某的车开走了。2日中午,当王某来取车时发现车没了,遂向警方报案,并与“灶王爷”协商赔偿事宜。“灶王爷”认为,王某停车时并没有交费,自己属于无偿保管,而且在此期间并没有出现重大过失,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而王某则认为,虽未付费,但“灶王爷”并没有拒绝自己停车,“灶王爷”在具体看管的过程中出现过失,才导致自己的车丢失,所以,“灶王爷”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由于协商无果,王某将灶王爷”告上法庭。

【提示】尽到义务不赔

【法律解答】

兰州市城关区法院一审认为,虽然王某停车没有交费,而且双方也没有任何关于停车问题的约定,但双方已经形成了无偿保管合同,“灶王爷”作为保管人,让无关人员将车盗走,且不能证明自己在这一过程中没有重大过失,因此,“灶王爷”应承担保管不善的主要责任。据此,城关法院根据丢失车辆的评估价值,判决“灶王爷”一次性赔偿王某2.5万余元(评估价值的60%)。一审宣判后,“灶王爷”不服判决上诉至兰州中院。

兰州中院二审认为,双方虽然形成了无偿保管合同,但王某在停车后并没有向保安人员明确取车的具体时间和具体人员,导致保安误认为在任何时间、任何人员只要不以违法手段均可取车。事实上,取车人表面上没有什么可疑迹象,也没有采取不法手段,因此,不应认定“灶王爷”有重大过失,据此,兰州中院撤销一审判决,并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宣布“灶王爷”无责。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合同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24772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保管物品丢失赔偿的方式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保管物品丢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口头无偿保管导致东西丢失
关键是证据,如果你能证明以前全是付费的,则可以考虑以有偿保管来诉讼,满意按采纳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手机让同学无偿保管结果发生丢失,应怎样处理
可以报警,搜集证据起诉要求返还的
别人无偿帮我别人无偿帮我包冠别人无偿帮我保管手机结果发生丢失这样怎样处理怎样走法律程序
1.捡到他人丢失的手机,应当交还失主; 2.拒不交还的,属于侵占行为,失主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归还; 3.如果失主是遗弃手机,且手机价值较大,可构成侵占罪,失主
受委托保管物品丢失及索赔问题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甲应先赔偿
保管合同纠纷,物品丢失,怎么赔偿
有物流公司进行赔偿,建议找临沂李律师进行起诉索赔
托人保管贵重物品丢失
无偿的保管合同,对方无重大过错和故意,不应赔偿,只能等抓到小偷,要求小偷赔偿.
庭审被告不到场怎么办还会开庭吗?
你好:可以缺席审理和判决的
巴南区找律所咨询需要多少钱
法律分析:一般在1000元每小时左右,律师的咨询费用收取需要根据当地的物价水平和政府的指导规定能进行确定。每个地方的收费标准不一样,具体要看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
天津企业产房拆改费是多少
法律分析:应交纳费用:1、拆迁房与安置房等值部分,只交纳交易手续费,收费标准3元/平方米,由个人交纳。2、超值部分,按买卖交纳契税和交易手续费,契税:2%,手续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