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保全制度的表现形式与适用

更新时间:2016-04-13 14:5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合同保全制度的表现形式与适用是怎样的?下文主要从债权人代位权、债权人的撤销权、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期限三个方面分析介绍。详细内容找法网小编下面与您分享!

  (一)债权人代位权

  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享有的对债务人怠于行使对次债务人的财产权利而危及债权时,得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行使财产权利的权利。我国的代位权是在传统民法理论的基础上,针对改革开放初期经济活动中严重存在的“三角债”以及逃避债务的现象而确立的保全制度。具有防止债务人的财产消极、积极的不当减少和缓解、减少经济活动中“要债难”的现象提供法律依据的功能。以充分保障债权人合法权利的实现。

  1、代位权的成立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的债权。这是行使代位权的前提条件,如果债权人对债务人不享有合法的债权,债权债务关系不成立、或者被宣告无效、被撤消、已过诉讼时效等,代位权则无从谈起。同样,债务人对第三人(即次债务人)的债权也必须是合法的债权。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危害。这是构成代位权的实质要件,所谓“怠于行使”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又不以诉讼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若债务人客观上不能行使,则债权人也不得代位行使。例如,债务人已受破产宣告,其对次债务人的权利有清算人行使,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

  (3)债务人已陷于迟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债权人对主债务人的债权已到履行期,二是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也已到期,这两个债权中任何一个未界履行期,代位权都不的行使。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抚养关系、扶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劳动关系等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劳动报酬的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等。这些权利是与债务人的人身权相关的权利,不是代位权行使的对象。

  2、代位权的行使

  我国代位权的行使方式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并以诉讼方式为之。因此,代位权的行使集中表现在代位权诉讼上。

  (1)代位权诉讼的当事人为债权人(诉讼中的原告)次债务人(诉讼中的被告)债务人(诉讼中的第三人)。

  (2)代位权诉讼的管辖,由被告(即次债务人)住所地法院管辖。

  (3)代位权请求的范围,以保全债权人的债权为限,诉讼的标的仅以金钱为限。

  3、代位权行使的效力

  (1)对债务人的效力。表现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时,债务人与次债务人的诉讼中止;无论债务人是否参与诉讼,债权人代位权胜诉后,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后,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与代位权的债权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0条的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这是一种便利做法,司法解释作出这一规定,使法院在对此类案件的审理中可以更加方便、彻底地解决纠纷。但在合同法中没有这样的规定。有人认为,由于债权人是代替债务人行使权利,因此债权人代替债务人行使权利所获得的利益均归于债务人。

  在行使代位权过程中,债权人也不得请求债务人的债务人直接向自己履行义务,而只能向债务人履行义务,要求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破坏了债的相对性原则。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从便利诉讼、解决纠纷的角度出发,规定了可以由债权人直接要求次债务人履行义务。当次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权人履行义务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相应债权债务关系随之消灭。

  (2)对次债务人的效力。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事由如同时履行抗辩、先履行抗辩、不安抗辩、时效抗辩均可向债权人主张。

  (3)对债权人的效力。债权人可以直接接受次债务人的履行,行使代位权的诉讼费由债务人承担,没有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债权人不得接受次债务人的履行。

  (二)债权人的撤销权

  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实施的减少财产的行为而危及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时,有请求法院撤销其行为的权利。《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消债务人的行为。

  1、撤销权的成立要件

  (1)债务上实施了一定的危害债权人债权的行为。它包含三层意思,一是债务人的行为必须是使其财产减少的行为,如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但是不为其财产减少的行为不得撤消。如放弃受遗赠、放弃继承等不得撤消,二是在时间上债务人须于债权成立后实施行为。至于债务人是单方法律行为,是有偿还是无偿,均在所不问。三是债务人的行为必须有害债权。有害债权,是指因债务人的行为导致财产减少,会使债务人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减弱而无法满足债权。如果债务人的行为减少了财产,但债务人有足够的财产清偿债务时则无行使撤销权的必要。

  (2)债务人与第三人为行为时具有恶意。即明知其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而依然成立。撤销权是否以主观过错为要件,因无偿行为和有偿行为而有区别。债务人行为是无偿的,则无须主观恶意要求,只要危害了债权人的债权即可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系有偿时,债务人的恶意,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受益人的恶意,是撤销权的行使要件。如果仅有债务人的恶意,而受益人是善意时,则不得撤销他们之间的行为。按照我国《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只要受益人有恶意即可构成债权人的撤销权,债务人是否有恶意则可在所不同。

  2、撤销权的行使

  (1)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权利主体是债权人。凡与债务人为有害债权行为前有效成立的债权,债权人均可行使撤消权。

  (2)撤消权行使的方式。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以诉讼方式为之,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撤销之诉的被告是债务人,债权人未将受益人或受让人列为诉讼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该受益人或受让人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3、撤销权行使的效力

  (1)对债务人的效力。被撤销的债务人的行为自始归于无效。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2)对受益人的效力。受益人已受领债务人财产的,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不能返还的应折价赔偿。已向债务人支付了对价的,可同时请求债务人返还对价行使撤销权支付的必要费用,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3)对债权人的效力。即债权人可否直接受领第三人返还的财产,民法理论上有不同的说法,《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合同法解释》第20条规定的法律,笔者认为债务人的行为被撤消后,债权人可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返还利益的请求权,即直接受领第三人返还的财产,并在受偿范围内消灭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

  4、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期限

  《合同法》75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该权利消灭。法律一方面赋予债权人一定的撤销权,以保护其权利不受侵害,另一方面又对其行使权利进行时间上的限制,目的是维护交易的稳定状态,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平衡。因此撤销权行使的期限规定两种除斥期间,一是时间为一年的短期除斥期间适用债权人知道撤销事由的情况,从知道之日起算1年;二是时间为5年的长期除斥期间适用于债权人不知道撤销事由的情况。

  (三)代位权与撤消权的区别

  代位权和撤消权同为合同履行的保全制度,二者表现不同的是:债权人代位权是对债务人消极的不行使权利而是财产减少并危及债权人的行为的救济,而债权人撤消权,是对于因债务人的积极行为使财产减少而危及债权人的行为所作的救济。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合同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28823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合同保全制度与合同相对性原理之间的关系
合同保全是对合同相对性的突破。
执行担保适用不适用担保法的规定
个人认为,你的担保还是应该适用担保法的相关规定。如对回答满意,请按采纳!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执行担保适用不适用担保法的规定
民商事关系中的保证期间,是根据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债权人应当向债务人或者保证人主张权利的期间。债权人没有在该期间主张权利,则保证人不再承担责任。但执行中的保
一个85岁的退休老人死后能收到多少丧葬费?
法律分析:丧葬费是指,侵害自然人的生命权致使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的亲属对死亡的受害人进行安葬所产生的丧葬费用的支出。一般用于逝者服装、整容、遗体存放、运送、告别
不想读书,学校不退学费怎么办?
你好,依据双方之间协议约定办理
什么时候开始二轮土地承包?
法律分析:农村土地二轮承包一般是从1997或1998年开始,期限30年。2002年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进一步明确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我的身份信息被别人抖音实名了,我给把账号注销了犯法吗
处理此类问题,常见方式包括联系抖音平台申诉、报警或寻求法律帮助。若情况紧急或复杂,建议选择报警或法律途径;若仅为误操作或简单问题,可尝试联系抖音平台解决。
小孩在学校关门撞到别的小孩过来撞门上了怎么划分责任
常见的处理方式有报警、协商解决。如双方对责任无争议,可协商赔偿;如有争议,应报警由交警定责。
12岁可以自己去取钱吗
您好,12岁可以自己去取钱
意外摔伤住院,新农合扣章审核程序不通过需要做笔录
对新农合扣章审核不通过需做笔录的情况,常见处理方式包括:补充相关医疗证明和费用清单,确保资料完整;主动配合做笔录,说明情况;若仍不通过,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