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欺诈的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更新时间:2019-07-31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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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劳动合同法》首次明确了劳动合同订立中的知情权问题,第八条规定,当用人单位行使知情权时,劳动者有如实告知义务。此案中徐女士伪造学历,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采取欺诈的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自始无效的情形。
《
劳动合同法》首次明确了
劳动合同订立中的
知情权问题,第八条规定,当
用人单位行使知情权时,劳动者有如实告知义务。此案中徐女士伪造学历,属于《劳动
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采取欺诈的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自始无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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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空白签属劳动欺诈行为吗?
劳动合同是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一旦签字就得履行约定的义务,承担法律责任。除非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才会无效或部分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