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支付的租金可否在支付当年度全额税前扣除
更新时间:2019-08-19 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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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问:我企业租用私人房屋一间,签订租赁合同租期为三年,每年租金为10000元,业主要求一次支付全部租金共30000元,问可否列入当期费用?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91号)第七条纳税人超过一年以上租
问:我
企业租用私人房屋一间,签订
租赁合同租期为三年,每年租金为10000元,业主要求一次支付全部租金共30000元,问可否列入当期费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91号)第七条“
纳税人超过一年以上
租赁期,一次收取的租赁费,出租方应按合同约定租赁期分期计算收入,承租方应相应分期摊销租赁费”之规定,你单位一次支付租期三年的全部租金,不得列入支付当年的费用,应按规定分期摊销。已列入当年费用的,应进行税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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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是税前扣除还是税后扣除
税前扣除主要指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前可以扣除的项目。如五险一金属于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