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纠纷财产保全申请书

更新时间:2021-03-27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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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们现在的社会发展导致了有很多时候可能会有纠纷,比如说借贷还款时候产生纠纷,或者一方不愿还钱,那么债权人是可以起诉申请财产保全的。今天,找法网的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借贷纠纷财产保全申请书的内容,欢迎大家的阅读。

  一、借贷纠纷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吴X辉,男,汉族,19XX年X月10日出生,住址:广州市白云区XX路X号1XX房,身份证号码:44522219XXXX103814。

  委托代理人:某律师。

  地址:广州市某地楼。

  手机:13502403197 、13724825670

  被申请人一:白X新,女,1954年XX月X日出生,住址:广州市番禺区XX路XX大街X巷108号,身份证号码:230202XXXX12XX2027,手机:1380XXX5769。

  被申请人二:王X,女,1983年X月X日出生,住址:广州市番禺区XX路XX大街X巷108号,身份证号码:44018119XXXXX17522,手机:1313XXXX905,电话:848XXX71。

  被申请人三:李X,男,1984年X月X日出生,住址:广州市花都区XX街XX路X号101房,身份证号码:44018219XXXXXX0050,手机:13509XXX074。

  被申请人四:广州创X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番禺区XX街XX南路80号;注册号:4401260000XXX71;组织机构代码号:7783XX11-X。

  负责人:白X新;职务:总经理;手机:13802XXXX69。

  被申请人五:广州帝X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XX东线大道XX33号内X号厂房之二;注册号:4401260000XXX53;组织机构代码号:726XXX062。

  负责人:白X新;职务:总经理;手机:1380XXXX769。

  (一)请求贵院扣押、查封、冻结五个被申请人价值370000的存款、财产。

  有关被申请人可供保全的财产线索:

  1、查封被申请人一白X新位于番禺区钟村街XX新村17街XX房产权,产权证号码:粤房地证权证穗字第02101XXX1号。

  2、查封被申请人一白X新位于番禺区XX街XX大街XX巷11号201房产权。

  3、查封被申请人三李X位于花都区新华镇XX大道2号展X大厦X座XX房产权,权证号码:01150XXX。

  4、冻结被申请人四广州创X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银行帐号:031401417000XXXX,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户名:广州创X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5、查封被申请人四广州创X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XX街XX南路XX号机械设备、货物。

  6、查封被申请人五广州帝X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番禺区XX镇市XX线大道北排XX号内X号厂房之二的机械设备、货物。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五个被申请人借贷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五个被申请人应当连带清偿申请人借款本金我、利息共计人民币370000元,申请人多次催促五个被申请人偿还,但被申请人均拒绝清偿,因而起诉讼。由于五个被申请人有转移资金、资产、货物、机械设备等恶意逃债行为,为确保今后法院能行得执行,申请人特申请贵院对五个被申请人上述财产、帐户予以保全。

  (二)申请人提供的担保物:

  商品房产:权属人:吴X辉,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XX中路XX号3楼31号商铺,建筑面积:58.61平方米,价值:58万元,产权证号码:粤房地证字第C590XXXX号。

  此致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吴X辉

  2011年7月8日

借贷纠纷财产保全申请书

  二、民间借贷利息过高会返还吗

  “超四倍”利息在合同履行后的返还问题。在此,我们不得不提醒借款人注意:双方约定利率超过四倍,在履行完毕后,借款人又起诉,要求对超过四倍部分予以返还。对以上请求是否支持,司法实践是,对已履行的超过四倍的利息不判令返还。

  其理由是根据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双方约定的“不得超过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的部分不受保护”按此条规定:“超过部分的不保护”既不保护贷款人收取超过的部分,也不保护借款人返还多付的部分。借款人可以再履行期间拒绝支付多付的利息,但已多付的部分属于赠与部分,根据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的赠与行为,属于单向合同,借款人有权行使撤销权,但双方同意的情况下,且受赠人即贷款人没有违反撤销权内容的规定,借款人无权行使撤销权,即要求返还多付的部分法院将不支持。

  三、民间借贷的利息怎么规定的

  (一)法律对民间借贷的利息并无强制要求,有偿或无偿由双方约定。如当事人对利息有约定的,借款人应按约定支付利息;如当事人对对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贷款人要想收取利息,必须对利息作出明确的约定,否则,按无息处理。

  (二)即使是无息借贷,借款人逾期不还款,贷款人有权要求偿付逾期利息;或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讨不还,贷款人要求偿付催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以上就是找法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借贷纠纷财产保全申请书的相关法律内容,相信大家阅读完上述的内容都有了一定的了解。若是担心对方转移财产,给予足够的证据是可以申请法院的财产保全的,但是是要自己给担保的。若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找法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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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申请财产保全
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申请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申请书
一、首先,关于具体法院作出裁定和执行的时间,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其次,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向法院缴纳申请费。具体标准为: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二、关于申请费交纳的情形,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1. 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2. 申请保全措施。 此外,《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和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自行决定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对于情况紧急的,人民法院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财产保全措施。同时,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可能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如果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申请将被驳回。
财产保全申请书
不可以的,必须是一案一书。
律师解答动态
黄龙泉律师
黄龙泉律师
13分钟前
您好,老板开除了你,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老板给你发了书面的辞退通知书,您可以要求单位支
黄龙泉律师
黄龙泉律师
18分钟前
您好,我们这边就是武汉的律师,请问你有什么案件需要办理呢?
黄龙泉律师
黄龙泉律师
27分钟前
您好,这种情况您可以考虑咨询一下当地的社保局那边。
余联刚律师
余联刚律师
29分钟前
您好,按您所述情况,您可以拒付后续费用,协商不成的让顾客向法院起诉解决。
叶斌律师
叶斌律师
31分钟前
公司强制转组织关系需明确依据,建议核实劳动合同及公司规定,必要时咨询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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