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被诉还款 弟仅在借款合同上签名未担责

更新时间:2014-08-18 10:5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兄弟俩在小额信用贷款合同上签名,但借款凭证上只有哥哥一人的签字,弟弟是否也要同哥哥一起承担还款义务呢?近日,江西省靖安县人民法院判决哥哥许涛在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归还银行借款本金5万元及利息7466...

  兄弟俩在“小额信用贷款合同上”签名,但“借款凭证”上只有哥哥一人的签字,弟弟是否也要同哥哥一起承担还款义务呢?近日,江西省靖安县人民法院判决哥哥许涛在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归还银行借款本金5万元及利息7466.88元,2014年2月18日至实际付清之日的利息按约定另行计算。

  原告靖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称:被告许涛、许红军向原告借款后,一直未归还,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归还借款及利息。

  被告许涛、许红军未到庭,也未提交答辩。

  经审理查明:被告许涛与许红军系兄弟关系。2012年12月17日,原告与被告许涛、许红军签订“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合同”。合同主要条款有:被告向原告借款5万元;期限为1年;月利率为9.75‰;用途是工程垫款。许涛、许红军在借款人栏签名。同日,被告许涛在原告提供的“农户小额信用借款凭证”上签名确认后,领取了贷款5万元。贷款实际使用人为许涛,后因被告许涛未还款,原告遂诉至法院。

  截止到2014年2月17日,被告许涛欠借款利息7466.88元。

  法院认为,被告许涛在农户小额信用借款合同和借款凭证上签名确认,可以认定原告与被告许涛之间的借贷关系成立。因此,原告要求被告许涛归还借款本息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但原告提供的“农户小额信用借款凭证”上,借款人栏没有许红军的签名,原告认为许红军与其有借贷关系,证据不足。故原告要求被告许红军承担还款义务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合同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53454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未在借款合同或担保合同上签字被起诉。
你好!有利害关系的人可以作为第三人,建议委托律师提供帮助
借款合同还款
8000元已还款项应当优先抵偿利息,超过部分视为本金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被骗者没有聊天记录,没有转账记录可以追回吗?
遇到网络诈骗问题,由于对方的行为涉嫌诈骗罪,建议到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举报诈骗行为或者拨打110及到当地派出所报警。在报案之后,公安部门会收集网上的信息,然后锁
快递延迟2天,怎样要求赔偿?
你好,建议向快递平台投诉处理
医疗事故咨询
你好,你有什么事需要解答,可以给我打电话
拼单被骗了怎么办
建议您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利
发送哪儿去了
你好,你有什么事需要解答,可以给我打电话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