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认定条件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0-11-23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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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科技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所以现在有很多公司专门搞科技,做一些高新技术,而我们国家对于这些高新技术企业也是有很多优惠措施的,当然前提是需要做认定,那么高新技术认定条件有哪些?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相关内容。
一、高新技术认定条件有哪些
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八大领域);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4、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①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②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③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6、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工作指引》要求。
二、想要认定高新技术企业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三、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有什么作用
1、促进企业科技转型
2、提升企业品牌形象
3、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4、提高企业市场价值
5、提高企业资本价值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高新技术认定条件有哪些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高新技术企业在税收方面是有很大的优惠的,这会为企业省下一大笔钱,所以就会有些企业提供一些虚假的资料去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这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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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工亡需要哪些条件
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死亡,或者在工作时间内突发疾病48小时内死亡或者在上下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死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哪些内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第三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应遵循突出企业主体、鼓励技术创新、实施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第四条依据本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第五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第二章组织与实施第六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组成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为:(一)确定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向,审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二)协调、解决认定管理及相关政策落实中的重大问题;(三)裁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事项中的重大争议,监督、检查各地区认定管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指导整改.第七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科技部,其主要职责为:(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研究提出政策完善建议;(二)指导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处理建议;(三)负责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备案管理,公布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核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四)建设并管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五)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以下称“认定机构”).认定机构下设办公室,由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机构主要职责为:(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每年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二)负责将认定后的高新技术企业按要求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通过备案的企业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三)负责遴选参与认定工作的评审专家(包括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并加强监督管理;(四)负责对已认定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核实并处理复核申请及有关举报等事项,落实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提出的整改建议;(五)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九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第十条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颁发之日所在年度起享受税收优惠,可依照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收优惠手续.第三章认定条件与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