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如果是自费去国外旅游,将被取消低保。
六种情形将被取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自费出国旅游、社会公益服务时间不足、无正当理由拒绝推荐就业或明显高消费等。
六种情形不予认定低保资格:拥有机动车车辆、自费安排子女出国留学、转移隐匿财产等。此外,如低保人员用虚报、隐瞒、伪造等违法手段骗取最低生活保障,由区民政部门追回骗取的低保金,将其骗保情况纳入征信系统;情节严重的,处以骗取金额三倍以下罚款或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申请条件: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申报材料: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4、凡符合保障人员条件的居民,本人写出申请到所管辖的居委会申报。
5、居委会根据申请情况到申请人家进行实际调查,是否符合保障条件。
6、居委会把调查结果及相关证明报送办事处民政科核实。
7、对符合条件的保障人员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填写,报区民政局审批。
8、审批后对保障人员建档、建卡管理,方能领取低保金。
1、旅行社没有按合同约定提供旅游服务
旅行社应按合同的约定提供旅游服务。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如未组织约定的游览活动,未提供约定的食宿服务、未提供交通工具等都构成违约。由此造成旅游者损失的,旅行社应负责赔偿。主要包括:旅游者预先支付的报酬和费用损失,以及为获得该项服务而额外支付的费用损失等。
2、旅行社提供的服务质量不合格
旅行社应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如果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即构成违约。造成旅游者损失的,旅行社应负责赔偿。
3、旅行社违反保证旅游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
旅行社应保证旅游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由于旅行社的过错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害的,如因旅游设备不良造成的旅游者的人身损害,因保管不善造成的财产损失等。都构成违约,旅行社应当赔偿。
4、旅游社擅自增加购物次数
出境社领队或境外导游,擅自增加购物次数的,旅游社须每次按费用总额10%向旅游支付违约金:出境社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每次须按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5、旅游社擅自给旅游者转团
若旅游社未经旅游者同意擅自将其转团,应给予旅游者赔偿。
6、旅游者没有按合同约定支付有关费用
支付费用是旅游者的主要义务。如果旅游者不支付、少支付或迟延支付有关费用,则旅游者构成违约。由此造成旅行社损失的,旅游者应负责赔偿。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领低保的人怎么申请出国旅游的相关内容,那么非常明显享有低保的公民是不能出国旅游的,当然如果是自己有一定的经济条件并且也不想再享受国家的低保政策的话那么出国旅游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