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的房子被房东卖了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9-07-23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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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张先生一直租用王先生的一套住房,双方订有租赁协议。最近,张先生突然迎来了一位不速之客,对方姓李,他手持该房屋的产权证,要求张立刻搬出承租的房屋。原来,王先生已将该房屋卖给了这位李先生,并办理了过户手续。李先生欲将该屋收回自用,故要求张先生搬出。张先生
张先生一直租用王先生的一套住房,双方订有租赁协议。最近,张先生突然迎来了一位不速之客,对方姓李,他手持该房屋的产权证,要求张立刻搬出承租的房屋。原来,王先生已将该房屋卖给了这位李先生,并办理了过户手续。李先生欲将该屋收回自用,故要求张先生搬出。张先生问:王先生与李先生的做法合法吗?
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
租赁合同的效力。”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
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由上述法律法规可以判断,王先生应当至少在出卖前三个月通知张先生他要出卖该房屋的事情,便于张先生行使优先购买权。如果王先生没有依法履行该义务,则张先生作为承租人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即使张先生不愿行使该优先购买权或第三人出价高于张先生的价格,导致王先生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并过户的,新
房屋所有权人也不能依“所有权”让现承租人搬离,而应当
继续履行之前的租房协议直至期满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出现。当然,期满后是否续约则是双方协商的问题了。
本文关键词:
买卖不破租赁、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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