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潘辉:解读土地出让合同

更新时间:2019-07-04 21:0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代表土地所有者国家,作为出让方与受让方(土地使用者)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对出让土地的范围、面积、年限、用途、出让土地的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缴纳、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代表土地所有者——国家,作为出让方与受让方(土地使用者)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对出让土地的范围、面积、年限、用途、出让土地的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缴纳、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不可抗力、违约责任等问题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依法签订的书面协议。

  合同成立和生效。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切勿混为一谈。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充分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时合同即成立,但这并不意味着该合同在出让方和受让方之间约定的权利义务内容产生了具有法律拘束力的效果即合同生效。合同的生效必须符合一定的要件:(1)合同的主体合格。(2)合同的订立必须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3)合同订立的程序必须合法。要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有关程序来签订合同,否则,会导致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4)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出让方、受让方协商后订立的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5)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6)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合同效力和合同履行。合同效力是指依法成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即合同依法产生的具有约束出让方、受让方的强制力。具体表现在:(1)在出让方和受让方之间设定一定的权利和义务;(2)对出让方和受让方具有法律拘束力;(3)出让方或受让方不全面、适当履行合同,可以依据合同请求强制履行或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4)产生及时通知、协助、防止损失扩大等合同附随义务。合同履行是指受让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出让方依照合同约定向受让方提供出让的土地等行为。

  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变更一般是指合同主体、内容的改变。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来说,作为出让方的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比较固定,一般不会随意改变。作为受让方,如果受让方拟把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属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调整及规范的范围。如果合同已履行完毕,也不存在合同主体变更的问题。因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主体的变更主要是指合同签订之后,实际履行之间,受让人的名称发生了变化或者出现法人合并、分立等情况。按照合同的一般理论及立法、司法实践,法人合并、分立后,其权利义务由新设立的法人承担,因此不需要重新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于受让人名称发生变化,应如何做?法律法规并未明确规定,基于受让人可能是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团体,以及今后土地登记的方便,应重新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宜。合同内容的变更,主要是指土地用途的改变,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后,重新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出让金,并办理土地登记。

  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生效之后、未全部履行之前,基于法定的原因或出让人、受让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提前消灭的行为。主要有以下情形:出让方和受让方协商解除;受让方逾期未全部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出让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因不可抗力、土地灭失等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出让方未按合同约定的开发日期满2年,被出让方收回土地使用权而使合同解除。

  合同终止,是指因履行完毕、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或其他法定原因致使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如《土地管理法》第58条规定的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等五种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权期满时,合同终止。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法律的有关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但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提出申请,出让人应当批准。此时,需要重新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违约责任。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方、受让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按合同约定的条件履行合同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但出现法律规定的免责原因除外。出让方不按合同要求提供土地使用权,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受让方不按期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也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受让方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可以向受让人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的,出让人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法定的免责原因主要是指不可抗力、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动工所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

  对于出让方或受让方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能否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不过按照实践中的一般作法及合同的理论,应该可以。但法律同时赋予另一方有提出解除合同的权利。

  法律救济途径。出让方或受让方一方或双方违约后,对方应通过怎样途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然,如果土地使用者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或者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此时不以出让方的身份出现)可以依职权予以纠正或处罚。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民事合同还是行政合同?理论界对此颇有争议。但是,我国实践中已视其为民事合同,如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阐述,“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管理”。《合同法》调整的是民事合同,由此可见,至少是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已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作为民事合同来处理。因此,在《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未作规定时,也可适用《合同法》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合同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31849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潘达汽车押金不退还,可以起诉冻结潘达汽车公司账户吗?
公司被起诉的,若原告提出要求是有可能被冻结账户的。为防止被告转移财产后,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
国土资源部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国土资源部 土地出让合同的性质
出让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 (2)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宗地号面积; (3)土地使用年期及起止时间; (4)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数额币
后来潘某意外死亡,现潘某的家人不想还钱,我可以起诉他们吗?借钱之前打有欠条(欠条上有潘某签字
债权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起诉债务人 虽然债务人给继承《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
土地出让合同问题
这要看你们合同的具体约定和相关证据
土地出让合同
为了减少风险,建议委托律师办理,本律师担任过多起此类案件的专项法律顾问,且本律师是零陵人,如有需要可联系本律师。
土地出让合同
建议面议代书。
法庭上保留的手机号码是否可以更改?
法律分析:手机号变更导致这种情况是不影响法院进行判决的,因为发现联系不到的情况下,会对案件开庭进行公告60日,60日之后开始开庭,当对案件判决有异议不服的时候可
2010年10年我开始缴纳社保,可以补缴吗?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台州七级工伤人员赔偿标准是什么
七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13个月;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伤残为十五个
玉溪24小时法律咨询需要哪些费用
法律分析:法律咨询一般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需要看情况,有的不要,有的需要。比如你有委托意向,但是还没委托,一般不要咨询费。而且从实际情况来看,除了国内一二线大城
哈尔滨信用卡逾期多久起诉
信用卡逾期后,如果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就会知道被起诉了。在法院立案后,会在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而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的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中华人
武汉电动车上牌需要什么手续
电动车上牌的规定各个省市不同,以武汉市为例,电动车上牌流程如下:电动车上牌流程1、选择上牌的车管所或交管部门指定上牌机构。2、查验车辆所有人资料及车辆,资料就是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