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租应办理的手续?
更新时间:2019-06-23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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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①房地产开发企业预租商品房,应当与预承租人签订商品房预租合同。预租合同除了应当具备房屋租赁合同规定的内容外,还应载明预租房屋的预付款金额和支付日期等有关预租内容;②预租合同签订后,当事人应在15日内持预租合同及双方身份证明等有关材料办理预租合同登记备
①房地产开发企业预租商品房,应当与预承租人签订商品房预租合同。预租合同除了应当具备房屋租赁合同规定的内容外,还应载明预租房屋的预付款金额和支付日期等有关预租内容;
②预租合同签订后,当事人应在15日内持预租合同及双方身份证明等有关材料办理预租合同登记备案。除外销房向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外,其他房屋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③预租的商品房竣工并取得房地产权证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与预承租人订立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交付房屋。租赁当事人持已登记备案的预租合同及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换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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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价商品房和商品房买卖的区别
限价房和商品房的区别如下:限价房是政府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出让商品住房用地,建设限制销售价格,限制住房套型面积,限制销售对象的房屋
商品房是指房产商通过出让的方式获得土地,建设的以市场为需求,进行买卖的房屋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