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合同约定进行竣工综合验收能否交房?

更新时间:2019-06-25 23:1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开发商,验收,竣工,合同,约定,综合未按合同约定进行竣工综合验收能否交房?[案例]黄先生与某开发商签订《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按合同约定,2005年3月31日交房,交房条件为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但开发商在近日交房时出示不了综合验收合格的证件。开发商的这种做

开发商,验收,竣工,合同,约定,综合

  未按合同约定进行竣工综合验收能否交房?

  [案例]黄先生与某开发商签订《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按合同约定,2005年3月31日交房,交房条件为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但开发商在近日交房时出示不了综合验收合格的证件。开发商的这种做法合法吗?

  [解答]

  一、黄先生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交房期限及条件、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均作了约定。交房期限定在2005年3月31日,交房条件选择了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依据2004年5月19日《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的规定,已取消了《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中的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即市开发办自2004年5月19日起不再组织相关部门或者单位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和竣工综合验收。因此,黄先生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综合验收自然取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的规定,开发商应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同时,开发商还应按照合同中对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进行交付。

  二、黄先生与开发商约定交房时间为今年3月31日,因延期交房原因不明,难以认定责任。

  (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遭遇不可抗力以及出现合同约定的特殊原因(必须取得相关管理部门或单位出具的证明),开发商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告知购房者后方可据实予以延期交房。

  (2)开发商既无特殊原因证明,又不具备交房条件,则开发商应按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承担法律责任。

  (3)开发商具备按期交房条件,是因购房者与开发商就竣工综合验收问题而未能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开发商不承担延期交房责任。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合同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51284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没有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之前房屋能否交付使用?
房屋的竣工验收与交房时间为在与购房者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期限内即可。验收合格后才能将房屋交给使用者使用,反之或者验收不合格则不能让购房者进行使用,也就是不能交付。
合同中约定单体验收通过即可交房,现在综合验收并未通过,我可以不收房吗?
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可依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购房买卖合同只约定: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表,是否可以拒绝交房?如何正当合理的拒绝交房?
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收房屋,还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赔偿损失。买受人可以与卖方协商赔偿,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判决。<br />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交房后发现原业主没有按合同约定时间交房,可以追责吗?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
开发商没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交房?我可退房吗?
看合同的约定,是否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甲方不给合同怎么办
甲方不给合同怎么办
房产合同知识
未按规定时间交房,能不能要求退房!
依据合同,如根本违约可以要求解除买卖合同。
我的游戏账号充值了4000,我报警有用吗?
你好,建议投诉。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诉讼解决。
钱人都被骗进1040怎么办?
你好,可以报警处理
请长假,会被开除吗?
按单位制度和劳动合同约定处理
被发现后,将如何处理
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办理病退,需要单位同意
宁河区取保候审在哪里办理
取保候审的办理步骤:1、由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书面形式提出取保候审申请;2、公检法在接到申请书后7日内,应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同意
常熟学生取保候审流程怎么走
取保候审的办理流程如下: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出申请;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3、犯罪
侵占罪黑龙江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侵占罪的起点数额是指构成侵占罪所需行为对象的最低价值,它是侵占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由违法向犯罪过渡的分界点。依刑法第270条的规定,侵占罪需侵占数额较大
我想问下在上海租的隔断房太潮了我这边是另一边的厕所平时就很潮可以没到期就解除合同吗?
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对方在履行期满前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对反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对房延迟履行经催告后在合理期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