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效合同,如果因当事人的过错造成双方的损失,须予以赔偿。
2、无效合同的损失赔偿是按照过错原则确定的,即合同无效是一方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该当事人应当向对方赔偿损失。
3、合同无效是双方当事人造成的,为混合过错,双方按照过错的大小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有过错的当事人应当赔偿对方因合同无效所遭受的损失。
5、该种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有损害事实的存在;赔偿义务人有过错;过错行为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6、在订立合同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尽量避免签订无效合同。
7、一旦遭遇无效合同,要及时运用法律武器,积极维护自身利益,力求将无效合同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正确界定损失与缔约过错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无因果关系不应判定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因果关系是使人对某种损害结果或不法事态负民事责任的条件。民法的因果关系理论本质上乃是客观地、公正地确定责任归属的问题,以避免滥施惩戒和转移责任。运用因果关系理论,当事人一方超出合同约定履行的部分所造成的损失与无效经济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如果不具有因果关系,不能由缔约过错方承担民事责任。
在审判实践中,无效经济合同纠纷大多是因一方未能按照无效经济合同中的某些条款履行而引起的。因无效经济合同的履行而发生的财产损失后果,其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哪些财产损失应当按照缔约过错原则由过错方来承担,哪些又应当按照当事人各自在履行中的过错来直接确定民事责任承担,必须分析无效经济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与财产损失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2、正确界定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
相应的行政法律、规章以及司法解释,也没有界定,由此导致司法实践中做法不一。在单方过错致经济合同无效的情况下,确定有过错方对无过错方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当明确无过错方损害赔偿的利益的性质。合同损害赔偿的利益分为履行利益和信赖利益。履行利益,又称积极的契约利益,即因契约履行所得利益。信赖利益,又称消极的契约利益,即因信赖契约有效所受的损害。由于一方当事人的过错致合同无效而蒙受重大不利的无过错方,其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内容应当是,而且只能是信赖利益。
以上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合同无效如何赔偿损失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般情况下,合同无效后,具体赔偿是以实际损失为准。但是,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有协商的,可以根据合同进行赔偿。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的,则需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赔偿。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