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方式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怎么处理

更新时间:2021-04-04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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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我们的实践中,很多时候遇到要借钱的时候,不管对方是谁,都会约定好还款期限或者还款方式,但是如果保证方式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怎么处理呢?今天,找法网的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内容,希望对你能产生一定的帮助,欢迎阅读。

  一、保证方式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怎么处理

  保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七条 【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所谓担保,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保证”方式,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一般保证,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则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一种是连带责任保证,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保证方式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怎么处理

  二、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有哪些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1、保证人免责的条件不同: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在连带保证中,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2、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3、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

  三、连带责任保证范围是什么

  在保证合同设有具体的约定的情形下,保证所担保的债权与主债权的范围是一致的。有约定的,则从约定,此为确定保证之范围的基本原则。

  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分为全部和部分两种。

  (一)全部的保证担保责任范围

  全部的保证担保责任范围完全与债成立时确定的债务人之责任范围一致。

  包括如下内容:

  1、主债权的全部。

  在保证合同中,如无具体的专门约定,应认为是担保主债权全部。

  2、利息。

  利息有法定和约定两种,凡是因主债权所生的利息,不管是法定的还是约定的,均应列为保证担保的对象。法定利息,如迟延履行所生之利息(迟延利息),本来就是由主债权派生的,应属保证之列无疑;而约定利息及当事人另外约定的,虽也是从属于主债权的,但要适用前述限制性作法,亦只有在事先成立保证合同时直接约定的,方可计入保证担保的债权范围。当然,如约定利息显失公平或法律有专门限定的,则应作适当调整或依法定。

  3、违约金。

  必须是就主债权所应付的违约金,才能予以保证担保。违约金虽说具有从属性,但有一定的独立性,需在主债权之外另定违约金合同或者另立独立的条款,因此,在适用保证时,与约定利息一样,采取限制性作法,也就是对于违约金的保证,应以保证合同与主债成立的同时约定为限。

  4、损害赔偿

  由主债而生的损害赔偿之债,应当予以保证,在这种情况下,不论损害赔偿之债的发生是因为债务不履行还是迟延履行,只要归结到债务人头上的,保证人就有代为赔偿或连带赔偿责任的义务。

  5、其他从属于主债权的负担。

  如代理费用、公证费用、诉讼费用等原则上都是债权生出的负担,当列于保证范围之内。

  以上就是找法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保证方式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怎么处理的相关法律内容,综上所述,一般遇到这样的情况,就要向当事人进行追加,或者按照一般担保来进行下去。若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找法网的律师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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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那个中止捷13年保险哈,你缺失是工作期间缺失的,还是你是那个被人打的是。
何江律师
何江律师
1分钟前
上午好,对方之所以可以直接把你卡里的钱转走,根据我的猜测,你十有八九是给对方提供了银行卡的验证码。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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