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逃债竟离婚 夫妻公司人格被否认
更新时间:2019-04-17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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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以夫妻二人为股东开办有限公司进行经营欠下债务后,夫妻双方为逃避债务竟然协议离婚。对此,人民法院如何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呢?日前,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此而发生的劳务中介合同纠纷案件,该院一审运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否定被告船员服务公司的人格,
以夫妻二人为股东开办有限公司进行经营欠下债务后,夫妻双方为逃避债务竟然协议离婚。对此,人民法院如何保护协议离婚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因此,本案中,原告赵某申请追加涂某为被告参加诉讼并要求其承担责任也是有法律依据的。
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陈志宏 卢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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