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业协会的性质
更新时间:2019-04-02 12:2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证券业协会的性质nbsp证券nbsp根据《证券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证券业协会是证券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我国对是否入会采取的是自愿入会与强制入会相结合的方式。证券公司必须加入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以外的其他会员属于自愿入会。nbsp
证券业协会的性质
  证券 
证券业协会,是由证券公司和其他证券经营、服务机构及其人员自愿组织成立的。它有自己的独立财产或基金,有成员共同制定的团体章程,其活动不以营利为目的。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证券业协会是证券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证券公司。我国对是否入会采取的是自愿入会与强制入会相结合的方式。证券公司必须加入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以外的其他会员属于自愿入会。 
证券业协会的权力机构为由全体会员组成的会员大会。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在哪里
法律分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目的是规范投资基金业务活动,维护投资人及会员的合法权益,教育和组织会员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加强会员自律管理,促进基金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