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在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时,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责任由谁承担?
更新时间:2019-02-14 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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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依《合同法》第246条规定,在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财产损害或者人身损害的,应由承租人来承担责任,出租人不承担责任。这主要是因为承租人在占有租赁物期间,已通过对租赁物占有和使用,实现收益目的,出租人仅为承租人实现融资而已。如果在承租
依《
合同法》第246条规定,在
承租人占有
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财产损害或者人身损害的,应由承租人来承担责任,
出租人不承担责任。这主要是因为承租人在占有 租赁物期间,已通过对租赁物占有和使用,实现收益目的,出租人仅为承租人实现融资而已。如果在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造成第三人的财产损害或者人身伤害,再由出租人来承担责任,
显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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