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会议的组成人员
更新时间:2019-03-22 0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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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1)债权人会议由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2)债权人会议的成员依是否具有表决权分为两类:①有表决权的债权人②无表决权的债权人(3)当债权人兼有有财产担保和无财产担保债权人双重身份时,虽享有表决权,但所代表的债权数额仅限于无财产担保的部分。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1)债权人会议由申报债权的债权组成。
(2)债权人的成员依是否具有表决权分为两类:
①有表决权的债权人
②无表决权的债权人
(3)当债权人兼有有财产担保和无财产担保债权人双重身份时,虽享有表决权,但所代表的债权数额仅限于无财产担保的部分。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在担保物价款不足以清偿其担保债权时,只能就未受清偿的数额享有表决权。
(4)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在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负责主持债权人会议,行使破产法赋予和债权人会议委托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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