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破产,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公司破产支付给劳动者的赔偿金是与职工的工龄挂钩,工龄越高,得到的赔偿金也就越多。
要点:
1、资产类。
(1)货币资金。破产企业的现金应移交给管理人,银行存款也应全部转入管理人新开设的账户。
(2)预付、应收款项。审计部门应对每一笔预付、应收款项发生的内容、余额、账龄等进行逐一审计确认。对于账龄在两年以上,并且已过诉讼时效的应收款项,应结合管理人清收货款的情况,对其中确已无法收回的,可由清算组出具说明后予以冲销。
(3)存货、固定资产。由于破产企业一般都要进行审计与评估,有时还涉及到资产拍卖,为了避免相同程序的重复执行,管理人应与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拍卖师一起对存货、固定资产执行盘点程序。
2、负债类。
(1)职工债权。职工债权包括: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
1、我国《企业破产法》该法第8条规定,要求破产申请人提供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这是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条件,法院依此也可以对破产企业予以监督,凡是未能依法提供职工安置预案,未能核查职工社保等的企业可能无法顺利启动破产。
2、第48条规定,职工债权“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样既减轻了职工负担,又维护了职工诉权。
3、第59条规定,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的代表参加,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享有表决权。赋予了职工“参与权”与“表决权”。第67条规定,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这样可以使得破产透明化,加强了破产程序的监督机制。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公司破产支付给劳动者的赔偿金是与职工的工龄挂钩,工龄越高,得到的赔偿金也就越多。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企业破产员工补偿标准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