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政策性破产程序是什么呢?下面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什么是政策性破产
政策性破产,又称计划内破产,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的纳入国家破产兼并计划并享受相应优惠政策的国有企业的破产。
政策性破产虽然不是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必然结果,但却是面对无解的改制方程式时必然的选择,如同刮骨疗伤以保肌体整体的生命活力。
至此,政策性破产已突破了试点城市的范围,取消了试点城市的规定,而以纳入国家破产计划为标志,凡是纳入“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计划”并获国务院批准,均可适用国务院的特殊政策,进行政策性破产,享受以破产企业财产优先安置职工的优惠政策。
据国资委的统计,截至2013年底,全国已经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项目3658家,需要退出市场的国有大中型特困企业和资源枯竭矿山,已有近三分之二实施了关闭破产。其中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等5省、直辖市已经停止实施政策性破产,全面转向依法破产。但在2008年之前,仍有约2000家列入规划的企业等待进行政策性破产。
二、政策性破产程序
政策性破产与非政策性破产从进入破产程序之后的法律程序是一致的,即均要按照破产申请与受理、管辖、破产宣告、债权人会议、破产管理人、破产财产的清理、变价与分配、和解与整顿、破产程序终结等程序规范来操作。
国有企业的政策性破产还有一个前置程序,即进入破产程序之前,能否按政策性破产对待,要经过一系列的审批。
首先,由各省的国资委将准备纳入政策性破产的企业名单上报国务院国资委。
其次,国资委将初审合格的企业名单同时提交给全国领导小组(由国资委、财政部和银监会三家组成)的其他两家成员单位:财政部和银监会。
再次,银监会再将拟实施政策性破产企业的建议名单提供给各国有债权金融机构,各国有债权金融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性破产的文件规定对建议名单中所列的企业进行逐级审查,对符合文件规定的企业批准实施政策性破产。
最后,各国有债权金融机构定期将建议名单中所列企业的审查结果上报银监会,银监会在汇总各国有债权金融机构意见的基础上,将通过的企业名单会签国资委、财政部后上报国务院,经国务院批准后,以全国领导小组名义下达实施政策性破产项目名单,在企业破产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后,再由全国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企业进入破产程序的通知,之后便转入前述非政策性破产的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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