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家破产管理人自治组织成立
更新时间:2014-11-21 20:4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广州中院的推动下,昨日,全国首个破产管理人自治组织——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正式挂牌。广州市政协副主席、广州中院副院长余某某说,该协会的成立对于推动广州市企业破产和清算工作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
在广州中院的推动下,昨日,全国首个破产管理人自治组织——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正式挂牌。广州市政协副主席、广州中院副院长余某某说,该协会的成立对于推动广州市企业破产和清算工作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将让破产企业实现“有尊严的安乐死”。
目前,广州中院在册的破产管理人有15家机构管理人和9位个人管理人,他们多为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或在这些机构工作的人员。在广州中院的推动下,这24个管理人成立了全国首个破产管理人自治组织——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据悉,该协会的经费来源主要由会员缴交的会费和管理人对协会捐助等,协会还将于近期内启用“破产清算公益基金”。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破产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