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费用应当包括哪六类

更新时间:2015-02-03 19:49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和解与直接破产尽管都是处理债务清偿不能关系的法律制度,但二者仍然有很大区别。直接破产仅以清算与分配债务人财产为目标,而和解则有所不同。除清理债权债务外,它往往还要着眼于债务人的复苏,而且和解的...

  和解与直接破产尽管都是处理债务清偿不能关系的法律制度,但二者仍然有很大区别。直接破产仅以清算与分配债务人财产为目标,而和解则有所不同。除清理债权债务外,它往往还要着眼于债务人的“复苏”,而且和解的达成与债权人的同意密切相关。

  (1)因管理人执行职务所产生的债务,如执行职务至人损害而产生的债务。

  (2)因管理人请求履行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3)债务人的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4)因债务人财产取得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5)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当支付的劳动报酬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6)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七十一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第七十二条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

  第七十三条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依照本法规定已接管债务人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本法规定的管理人的职权由债务人行使。

  第七十四条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可以聘任债务人的经营管理人员负责营业事务。

  第七十五条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但是,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权人权利的,担保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

  在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

  第七十六条债务人合法占有的他人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在重整期间要求取回的,应当符合事先约定的条件。

  第七十七条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但是,经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

  第七十八条在重整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一)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

  (二)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

  (三)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

  第二节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

  第七十九条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第八十条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债务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

  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

  第八十一条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债务人的经营方案;

  (二)债权分类;

  (三)债权调整方案;

  (四)债权受偿方案;

  (五)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

  (六)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

  (七)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企业破产清算法院费用标准
破产清算费用视情况而定,主要包括案件受理费和管理人报酬及清算办公费。其中,案件受理费按财产金额比例减半收取,最高不超过30万元。管理人报酬及清算办公费则根据《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规定》来确定。这些费用的支付旨在确保破产程序的合规进行,并保障其顺利进行。
需要什么费用吗
你好,是有法律纠纷要咨询处理吗L
破产申请要交多少费用?
破产申请费用因案而异,包括多项费用。具体操作上,若企业满足破产条件,可向法院申请破产并提交费用预算。法院审查后确定费用支付方式,可从债务人财产中支付或由申请人垫付。申请人应确保费用及时支付,以保障破产程序顺利进行。如遇到费用支付困难,可向法院说明情况并寻求解决方案。
律师解答动态
李琦律师
李琦律师
26分钟前
根据您的情况,我为您分析如下:首先关于补缴问题:按照现行政策,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一般不允许一次性补
阮兴军律师
阮兴军律师
33分钟前
中职卡?是啥卡?被谁锁了?
代海侠律师
代海侠律师
34分钟前
您好:签了工厂搬迁同意书后,一般情况下不能随意反悔,但在特殊情形下可以。具体如下:•一般情形:如果工
李琦律师
李琦律师
37分钟前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这种情况在社保实务中是可以操作的。我来为您分析一下具体处理方式:首先,您自行缴纳的
李琦律师
李琦律师
42分钟前
关于您90年代代课7年能否补缴社保的问题,我结合现行政策为您分析如下:从政策层面看,确实存在允许补缴
社保局和公司吧,这个大概率公司多扣你。
自己走就可以了。这个不是我。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