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分配按顺序清偿必须遵守哪些规则

更新时间:2016-11-18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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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破产法规定分配顺序的意义在于,依据一定的法律政策确定不同类别的请求权人的受偿顺序,使顺序在先的请求权人能够优先于顺序在后的请求权人获得清偿。

  法律咨询:破产分配按顺序清偿必须遵守哪些规则

  律师回答:

  (1)在先顺序清偿完毕后,有剩余财产时,进行下一顺序的清偿;(2)每一顺位的请求权,破产财产足够清偿的,予以足额清偿;不足清偿的,按比例清偿。例如,清偿劳动债权和税款请求权后剩余的破产财产为10万元,破产债权总额100万元,则按每10元债权偿付1元的比例进行清偿。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九十五条 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

  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和解,予以公告,并召集债权人会议讨论和解协议草案。

  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自人民法院裁定和解之日起可以行使权利。

  第九十七条 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

  第九十八条 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终止和解程序,并予以公告。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并向人民法院提交执行职务的报告。

  第九十九条 和解协议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或者已经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和解协议未获得人民法院认可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和解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第一百条 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对债务人和全体和解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和解债权人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无财产担保债权的人。

  和解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和解协议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和解协议规定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第一百零一条 和解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和解协议的影响。

  第一百零二条 债务人应当按照和解协议规定的条件清偿债务。

  第一百零三条 因债务人的欺诈或者其他违法行为而成立的和解协议,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无效,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和解债权人因执行和解协议所受的清偿,在其他债权人所受清偿同等比例的范围内,不予返还。

  第一百零四条 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经和解债权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和解协议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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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清偿顺序是怎样的?有什么法律规定吗
简单来说吧,破产之后的清偿步骤一般分三步走,第一步就是要搞定员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完成之后就需要把破产企业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破产人所欠税款;最后就是普通破产债权了。当然,破产债务和共益财产放首位。
资款的破产清偿顺序。
你好,第一顺序是有抵押和贷款,下来是员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如果是员工的集资款的话,赔偿顺序就要更加后一点了。
律师解答动态
您好,根据你描述的可以说明诉求
你好,你是有民事案件的问题吗,具体描述
你好,你有没有相关的证据,说一下你的详细情况,我可以给你提供正确的解决办法
您好具体情况可以委托律师解决
你好,可以详细描述案情,可以通过法院起诉后进行调节
你好,这是可以协商来解决的,也可以法院起诉对方,有没有相关证据的
你好,是有什么法律纠纷的问题吗,进行协调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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