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限责任公司现股东进行清算解散(非破产清算)但如果考虑到所有债权人的利益就无法执行法院的判决,这段时间该怎么平衡所有债权人的利益和执行法院判决的关系?
更新时间:2009-07-23 23:56:34
问题描述:
一有限责任公司现股东进行清算解散(非破产清算),已经进行了工商备案和债权登记,目前公司仅能收回很少的资金不能全部清偿完债务。大多数债权人在等候清算组的清偿,少数债权人除登记债权外还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企业偿债。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现有资金应该怎么分配?是平均分给所有债权人呢还是要先全额清偿起诉者?如果先执行法院的判决那么没有起诉的债权人的利益就无法保证,但如果考虑到所有债权人的利益就无法执行法院的判决,怎么办?申请破产也需要很长的时间,这段时间该怎么平衡所有债权人的利益和执行法院判决的关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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