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可以背书转让吗,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更新时间:2020-12-07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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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支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签发支票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交易的便捷性,一般来说是出票人签发之后直接去银行兑换,那么支票可以背书转让吗,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呢?下面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

  一、支票可以背书转让吗,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支票是可以背书转让。支票一经背书即可流通转让,具有通货作用,成为替代货币发挥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职能的信用流通工具。

  背书的条件:背书转让是指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的背书行为。票据法规定,持票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应当背书并交付票据。所以,当持票人为了转让票据权利,而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就是在进行背书转让。

  通常在票据的背面,都事先印制好若干背书栏的位置,载明表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被背书人的文句,而留出背书人及被背书人的空白,供背书人进行背书时填写。票据法一般并不限制进行背书的次数,在背书栏或票据背面写满时,可以在票据上粘贴“粘单”进行背书。

  背书应当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如果未记载背书日期,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而且背书也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

 支票可以背书转让吗,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二、背书的注意事项

  票据出票人在票据正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不得转让;其直接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出票人对其直接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被背书人提示付款或委托收款的票据,银行不予受理。票据背书人在票据背面背书人栏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背书人对其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依法背书转让的票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冻结票据款项。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的,票据无效;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相关法律规定:

  《票据法》

  第九十二条:付款人依法支付支票金额的,对出票人不再承担受委托付款的责任,对持票人不再承担付款的责任。但是,付款人以恶意或者有重大过失付款的除外。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支票可以背书转让吗,需要符合哪些条件的相关法律规定。由于支票的目的在于便于流通,因此来说为了保证支票能够顺利的交易和转让,法律规定支票是可以进行背书转让的。希望解答了大家的疑问。如果大家还有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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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背书盖章要求有哪些?
您好!关于支票背书盖章要求有哪些的问题, 1、转账支票收款人应填写为对方单位名称。转账支票背面本单位不盖章。收款单位取得转账支票后,在支票背面被背书栏内加盖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填写好银行进帐单后连同该支票交给收款单位的开户银行委托银行收款。 2、转账支票收款人可写为收款人个人姓名,此时转账支票背面不盖任何章,收款人在转账支票背面填上身份证号码和发证机关名称,凭身份证和转账支票兑现存入个人在开户银行开的个人结算帐户内。收款人个人账户必须为结算账户,其他储蓄账户不能转账收款。
什么是本票背书转让?
你好,本票背书转让是指以转让本票的票据权利为目的的背书行为。票据法规定,持票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应当背书并交付票据。所以,当本票持票人为了转让票据权利,而在本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就是在进行背书转让。背书转让一经成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