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背书错误怎么处理

更新时间:2018-07-10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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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支票背书就是指在支票的背面背书栏盖上银行预留的印鉴,在被背书人一栏写上“XX银行XX分行/支行”,下边写上“委托收款”,有时财务人员会因为失误导致支票背书错误,遇到支票背书错误怎么处理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下支票背书错误处理方法。

  支票仅限于在其票据交换区域内背书转让。支票出票人向规定区域以外的收款人出票的,背书人向规定区域以外的被背书人转让票据的,区域外的银行不予受理,但出票人、背书人仍应承担票据责任。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应当连续。

支票背书错误怎么处理

  一、支票背书要求

  1、背书连续是指票据第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是票据上记载的收款人,前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依次前后衔接,最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票据的最后持票人。

  2、票据的背书人应当在票据背面的背书栏依次背书。背书栏不敷背书的,可以使用统一格式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规定的粘接处。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票据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

  二、支票背书错误怎么处理?

  支票背书人填写错误,最好的办法是支票作废,把弄错的支票返回给上家,重新给开一张就可以了。

 《支付结算办法》(以下称《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票据背书转让时,由背书人在票据背面签章、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和背书日期。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票据到期日前背书。从中可以看出,签章和背书人名称属绝对记载事项,日期为相对记载事项。但是在具体的业务经办中,时常出现背书人签章和记载错误的现象,造成背书不连续,影响票据的流通或持票人正常收款。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支票背书错误处理的内容,现金支票是不能背书转让的,转账支票一经背书转让就会发生法律效力,所以当背书转让错误时只能要求被票作废,另行开一张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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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背书怎么填写
你好,转账支票背面一般有三个栏,左起第一栏是附加信息:空着,不用管。第二栏是被背书人,在大方框内盖上收款单位的财务章和法人名章,注意两个章一点也不要重叠,也不要超出框线外。(注意:如果收款人是个人的,不需盖章,只要收款人在此框内签名即可。)第三栏也是被背书人,空着   转账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客户,用于同城交易的各种款项,均可签发转账支票,委托开户银行办理付款手续。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   转账支票是一种最基本的同城支付结算业务品种,只能用于本地(已可以异地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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