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关系的主体
更新时间:2019-03-16 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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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票据关系的主体主体是指在票据关系中,享有票据权利、承担票据责任的人,也称为票据关系中的当事人,即票据当事人,如出票人、收款人、付款人、背书人、承兑人、保证人、持票人等都是票据当事人。在票据当事人中,在票据上签名在前的称前手,签名在后的称后手,签名相
票据关系的主体
主体是指在票据关系中,享有票据权利、承担票据责任的人,也称为票据关系中的当事人,即票据当事人,如出票人、收款人、付款人、背书人、承兑人、保证人、持票人等都是票据当事人。在票据当事人中,在票据上签名在前的称前手,签名在后的称后手,签名相邻的两当事人称直接前后手。在票据当事人中,享有票据权利的人是票据权利人,或称票据债权人,承担票据责任的人是票据义务人,也称票据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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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法律关系和票据关系
票据法律关系有哪些:票据法律关系就是当事人之间因为票据的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追索而在相互之间产生的具有法律上权利义务关系,它构成有约束力的内容
票据关系与票据原因关系
票据法律关系有:当事人因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追索而发生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权利义务关系。票据是指汇票、本票和支票,票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