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环购房未过户 本案S骗取过户出售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2019-04-11 15: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案情]某市8号住宅楼2单元211室系A所有,A于1997年卖给了B,B于1999年卖给了C,C又于2002年卖给了D(系D夫妻的共同财产),均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2003年8月16日,D的岳母S私自持D的身份证、A的房屋所有权证找到A,谎称家人发生车祸急需卖楼用钱救人,S与A签订了房屋

[案情]

某市8号住宅楼2单元211室系A所有,A于1997年卖给了B,B于1999年卖给了C,C又于2002年卖给了D(系D夫妻的共同财产),均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2003年8月16日,D的岳母S私自持D的身份证、A的房屋所有权证找到A,谎称家人发生车祸急需卖楼用钱救人,S 与A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第三日S便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某市产权管理处根据S的申请,依据S与A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S、A双方的身份证及A 的房屋所有权证,为S办理了房屋产权变更行政登记;S取得该房屋所有权证后第八天,将该房屋卖给了E,并将房屋交付给了E居住,但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S 便同D的妻子一起携5万元卖房款出走,不知去向。D外出打工回来后发现房屋被岳母S卖掉,又未得到卖房钱,便起诉状告某市房地产管理处,请求撤销核发给S 的房屋产权证书,要求E退还房屋;某市法院在行政诉讼程序中,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关于“申报不实的”有权撤销房屋权属证书的规定,判决撤销了被告某市房地产管理处核发给第三人S的第X号房屋所有权证。

第三人E辩称,S出售的房屋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书,与S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且已履行完毕,购买此房屋属于善意取得,应受法律保护,拒绝退还房屋。

[分歧]

对此案民事纠纷处理的探讨中有四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E买得的房屋属于善意取得,应予保护;

第二种意见,认为S出售D房屋的行为属于表见代理,E买得的房屋应予保护;

第三种意见,认为S出售D房屋的行为属于S与D妻恶意串通,损害D的利益,房屋买卖行为无效,E应退还房屋,E的损失应由S赔偿。

第四种意见,认为S没有取得该房屋所有权,无权处分了D的财产未经D追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处理意见与第三种意见相同。

[评析]

笔者不同意第一、二种意见,也不完全同意第三、四种意见的处理结果,认为D只有部分房屋所有权,其所有部分应予保护。因上述四种处理意见涉及的法律概念及相关规定较多,笔者只简述下列理由:

第一,不动产房屋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虽然我国现有

民事立法尚未在整体上建立保护善意第三人制度,但在《合伙企业法》、最高院关于民法通则的司法解释和《担保法》中有保护善意第三人制度的相关规定。从这些规定的法律关系上看,善意取得制度都发生在共有关系的场合,包括法定和约定的共有关系;从适用对象上看,只适用于动产范畴;从善意取得的权利上看,既包括动产物权即所有权,也包括作为担保物权的债权。此案的S与D之间不存在共有关系,S是用欺骗的手段骗取的房屋产权证书,且无权处分他人的财产亦非动产,故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从形式上看,S有房屋产权证书,E花钱买房,似乎是理解上的善意取得,但S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已不复存在,房屋产权证书已被依法撤销,就如同购买诈骗物、盗窃物的买卖合同无效,买受人应无条件将买受物返还所有人一样,当然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第二,S出售D房屋的行为不构成表见代理。根据《房地产》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表见代理应同时具备四个条件:①行为人无权代理;②善意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③具备民事行为成立的有效条件;④限于订立合同。此案S用欺骗的手段出售D房屋的行为显然不是代理行为;从民事行为成立的三个有效条件看,仅 “行为合法”一条就不成立,如前所述,S骗取房屋产权证后,出售D房屋的行为显然是非法的,非法的买卖合同当然不受法律保护;表见代理仅限于订立合同,即使从表见代理行为看,也超出了表见代理的范围。可见,认为S出售D房屋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的观点是值得商榷的。

第三,“S出售D房屋的行为属于S与D妻恶意串通,损害D的利益”,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的这种观点。S是D的岳母,尽管S的女儿D妻没有公开出头露面,但从 S能拿到D的身份证和在D手中A名的房屋产权证,非法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向E交付房屋,并同母亲S携卖房款一起秘密出走不知去向的行为已经表明,S与女儿 D妻显然是有预谋的恶意串通,损害了D的利益。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行为是绝对无效的。但是这种无效不是全部无效,而只是损害D的利益的部分无效,此点与第三种意见的处理结果是不同的。因为D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情况下D享有二分之一所有权,D 妻与S的恶意串通也只是损害了D的这二分之一的利益,虽然尚未离婚和财产分割,但D妻秘密出走的行为已表明是未离婚的“离婚”,故对D房屋这二分之一的所有权是应当依法保护的。第三种意见主张“房屋买卖行为(全部—笔者注,下同)无效,E应退还(全部)房屋”,笔者是不能苟同的。

第四,“S没有取得该房屋所有权,无权处分了D的财产未经追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笔者原则上同意第四种意见的这种观点。因为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有效,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法定条件:①经权利人追认;②与他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此案S处分D的房屋未经D追认,也未在订立买卖合同后取得处分权,因而与E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对D依法行使撤销权应予支持。但D只享有二分之一的所有权,所以合同也只是就损害 D的利益的部分无效,如前所述,不再赘叙。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在排除未来可能出现的未知情况下,该房屋系夫妻共同共有,对D享有的二分之一房屋所有权应予保护,E应退还这部分房屋给D;对E的损失应由S予以赔偿,在S下落不明的情况下,有权保留追偿权。

王丛金 孙建海

房屋出售未过户登记抵押
抵押没有登记不生效,可以通过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解决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房屋出售后 未过户 抵押
发生抵押房产买卖纠纷可以先行私下协商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承担违约责任,协商不成时可以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合同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仍未解决的可向人民法院提
车辆出售未过户 车主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了吗
车辆连环转让未过户
要及时起诉要求办理过户手续,以防万一。
摩托车连环购车未过户驾驶员受伤咋办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由驾驶员承担法律责任。
购房未过户对方反悔
如果甲方现已拥有完全产权,不受单位政策限制,则可以要求对方过户。
涉嫌诱导消费的男科医院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是否违法
该村委会能否解除合同?
该村委会能否解除合同?
合伙企业法案例
被别人骗去贷款,收到的钱被别人拿走是诈骗罪吗?
是向银行贷款吗?贷款合同谁签的呢?拿走钱的人是否是担保人呢?
该公司股权转让是否有效
该公司股权转让是否有效
合伙企业法案例
自动离职不支付工资或扣除20%是违法的
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维权时应注意收集整理必要的证据,如工作服、工资条、工牌证人等。
胶州市盗窃罪律师费用谁承担
法律分析:一、盗窃罪案件的律师费用在各个地区、不同刑辩律师收费标准不一。一般收费标准是:(一)侦查阶段:1、提供法律咨询:300~500元/次;2、申请取保候审
2010年我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工作了14年,一直没给买社保。我还能要求公司给我补交社保吗?
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或申请劳动仲裁。如公司拒绝补缴,你可以选择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或者提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上海竞业协议补偿金?
竞业协议补偿金的标准:1、竞业协议补偿金一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约定其费用及标准;2、没有约定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