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股权转让的实施程序
更新时间:2019-02-08 04:54
找法网官方整理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国有公司股权转让程序,国有公司的股份要转让,需要经过什么程序?
国有股权转让的程序包括初步审批、清产核产、审计评估、申请挂牌、签订协议、审批备案和核准登记。转让协议应明确双方身份、转让标的详情、权利义务关系及违约责任等。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意见。如未收到答复,视为同意转让。半数以上股东不同意转让的,需购买转让股权,否则视为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如有多位股东主张优先购买权,需协商确定购买比例,协商不成则按出资比例行使。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