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法律后果的四个方面
更新时间:2019-01-31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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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公司合并后的法律后果具体表现为四个方面:(一)公司的解散合并后必然有一个或者多个公司解散。在新设合并的情况下,合并的各方公司全部解散,取而代之的是新设立的公司法人;在吸收合并的情况下,被吸收的公司解散,而吸收公司的法人资格继续存在。消灭的公司应当办
公司合并后的法律后果具体表现为四个方面:
(一)公司的解散
合并后必然有一个或者多个
公司解散。在
新设合并的情况下,合并的各方公司全部解散,取而代之的是新设立的公司法人;在
吸收合并的情况下,被吸收的公司解散,而吸收公司的法人资格继续存在。消灭的公司应当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二)公司的变更
这里的变更是指法律上的变更,即公司合并(吸收合并)后,存续的公司在
注册资本、组织机构、
经营范围以及经营方式等方面发生了重大变化,所以,该公司必须进行变更登记。
(三)公司的设立
当公司采用新设合并后,原合并的公司全部消灭,成立了一个全新的公司,该公司就是新设合并的法律后果,新设立的公司应办理设立登记。
(四)公司权利义务的概括承受
当公司合并后,不论是新设合并还是吸收合并,都伴随着公司人格的消灭,这些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并非随着主体的消灭而消灭,而是无条件地转移到新设立的公司或者存续的公司身上,由合并后的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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