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协议本质上是一个合同,因而审判实践中一般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和可撤销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确认该合并协议无效或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予以撤销:
(1)出让方有严重欺诈受让方的行为,包括提供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严重失实,资产明显低值高估以及出让方故意隐瞒企业的足以影响转让价格的重大事项等情况。
(2)受让方有严重欺诈出让方的行为,如少数企业负责人在企业出售前故意隐匿流动资产,应收款不入帐,虚报呆滞款、亏损额,虚增成本,使帐面形成亏损,然后再以受让方的身份以低价或零价购买企业,这种行为应视为对出让方的欺诈。
(3)合同双方恶意串通,对企业资产明显高值低估,使受让方获得重大不法利益。
(4)出让方严重违反拍卖程序,损害第三人利益。关于无效的处理,由于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在适用返还原则时应针对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不同原因,分别作如下处理:
(a)因出让方的欺诈行为而无效或被撤销的,受让方除了有权要求返还价款外,有权取得企业经营产生的盈利。对受让方正常亏损导致的损失,由出让方自行承担。
(b)因受让方的欺诈行为而无效或被撤销的,出让方有权取得产权的增值部分,受让方应当弥补因亏损造成的损失。
(c)双方恶意串通导致合同无效的,双方应当按各自过错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律师表示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二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吸收公司以现金购买被吸收公司的全部资产(包括全部债权债务),被吸收公司获得吸收公司支付的现金,被吸收公司解散,被吸收公司的股东通过“清算程序”依据各自的股权获得现金分配。
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对公司合并作出决议时,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作出决议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律师表示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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