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
更新时间:2019-01-16 16: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1、公司名称和住所;2、公司经营范围;3、公司设立方式;4、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5、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6、股东的权利和义务;7、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8、公司法定代表人;9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设立方式;
4、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5、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
6、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7、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
8、公司法定代表人;
9、监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
10、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11、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12、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13、股东大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公司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