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一百零九条 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一百一十条 第五十一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董事、总经理和财务部经理不得兼任监事。
第一百一十一条 监事每届任期__________年。股东担任的监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职工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者更换,监事连选可以连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 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应当予以撤换。
第一百一十三条 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章程第五章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第一百一十四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二节 监事会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_________名监事组成,并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一名召集人。该召集人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监事代行其职权。
第一百一十六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本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股东会临时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一十七条 监事会行使职权,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一百一十八条 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主持。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送达全体监事。
第一百一十九条 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事由以及议题,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三节 监事会决议
第一百二十条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百二十一条 监事会的表决程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百二十二条 监事会会议应有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监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会议上的发言作出某种说明性的记载。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__________年。[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