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申请登记管辖范围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9-01-15 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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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并负责核准下列企业名称:1、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2、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
一、工商
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
名称实行分级
登记管理。
(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企业
名称登记管理工作,并负责核准下列
企业名称:
1、 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
2、 在
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
3、不含行政区划的。
(二)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核准前款规定以外的下列企业
名称:
1、冠以同级行政区划的;
2、同级行政区划放在企业
名称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的。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
外商投资企业核准
登记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按《办法》核准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
二、除
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
企业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1、在企业
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该字样应是行业的限定语。
2、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
外商独资企业,可以在
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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