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一年内,企业的哪些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
更新时间:2019-03-07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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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根据破产法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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