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破产费用的范围
更新时间:2019-03-06 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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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根据《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财务问题的暂行规定》(1996年8月20日)破产费用的开支范围包括:清算期间职工生活费;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费用;破产案件诉讼费用;清算期间企业设施和设备维护费用;审计评估费用;为债权人共同利益而支付的其他费用,包括债权人会议会
根据《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财务问题的暂行规定》(1996年8月20日)
破产费用的开支范围包括:清算期间职工生活费;
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费用;破产案件
诉讼费用;清算期间企业设施和设备维护费用;审计评估费用;为债权人共同利益而支付的其他费用,包括
债权人会议会
根据《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财务问题的暂行规定》(1996年8月20日)破产费用的开支范围包括:清算期间职工生活费;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费用;破产案件诉讼费用;清算期间企业设施和设备维护费用;审计评估费用;为债权人共同利益而支付的其他费用,包括债权人会议会务费、破产企业催收债务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破产费用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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