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注册资本规定

更新时间:2019-03-14 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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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江苏省甲公司与乙公司各出资30万元组建丙公司。丙公司成立后,主要经营建材批发业务。为扩大经营规模丙公司向南昌市某建设银行(以下简称建行)贷款56万元,期限1年半,丙公司最晚于2000年8月1日还本付息。至2000年,丙公司无力清偿建行贷款。建行在追债过程中查明丙公

      江苏省甲公司与乙公司各出资30万元组建丙公司。丙公司成立后,主要经营建材批发业务。为扩大经营规模丙公司向南昌市某建设银行(以下简称建行)贷款56万元,期限1年半,丙公司最晚于2000年8月1日还本付息。

      至2000年,丙公司无力清偿建行贷款。建行在追债过程中查明丙公司在成立之后甲公司只向其实际投入注册资本18万元,其余的12万元一直未汇入丙公司账户。

      建行于2000年12月25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称原公司法第23条规定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50万元,丙公司实际注册资本只有48万元,因此不具备法人资格,作为股东的甲乙两公司应当对建行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广东广信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晓华律师(以下简称王律师):旧公司法的严格法定资本制存在诸多弊端,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太高并要求在公司设立时一次缴足,这导致公司的设立门槛太高,降低了投资者开办公司的可能性。同时,由于未达到法定资本额,已成立的公司也可能会被撤销,因此不利于市场的稳定。像本案中,丙公司仅由于注册资金额与法定资本额相差2万元而被认定为不具备法人资格,无论对于丙公司,还是其两个股东,都不是很公平的结果。

      为此,新公司法第26条对原来的规定进行了大幅度的修改:

      第一,降低了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由原来的法定最低10万元,降至现在的3万元;并不再区分不同行业。

      第二,注册资金可以分步到位。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在不低于法定最低限额的前提下,首次出资额可以在20%以上,其余两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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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本的规定
公司法对注册资本的规定有以下几点:1、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等
关于公司注册资本的问题
你好,现行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本是认缴制。不需要验资
律师解答动态
什么案件,具体情况是怎么样
何江律师
何江律师
4分钟前
晚上好,你现在不要按照对方的要求去转账。你这个情况很有可能被对方套路了,你尽快把这个贷款的详细材料截
田钊律师
田钊律师
6分钟前
您好!请具体描述你面临的法律的问题,以便得到对症的建议。
田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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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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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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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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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逸生律师
谢逸生律师
11分钟前
可以打114询问的,有待深入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
张月律师
张月律师
12分钟前
您好,可以先固定证据,及时治疗,留存治疗费用的发票。如果符合工伤认定条件,还要及时申请工伤认定。
许发律师
许发律师
14分钟前
你好,住房公积金无经济补偿金,只能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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