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的诉讼权利种类有哪些?
1、股东知情权诉讼;
2、股东表决权诉讼;
3、股东的股利分配请求权诉讼;
4、公司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诉讼;
5、股东要求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诉讼;
6、股东或者董事、监事请求确认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无效的诉讼;
7、股东或者监事请求撤销公司决议的诉讼;
8、异议股东的股份收购请求权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股东权益诉讼怎么走流程?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通过监事会或者监事、董事会或者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提起诉讼的具体程序,依照上述股东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提起诉讼的程序进行。
二、股东权益的救济程序是怎么样的?
救济程序方面,股东资格也就是哪些股东和多少比例的股权代表可提起诉讼的问题、股东应如何提起诉讼(是以股东个人、部分还是以全体名义提起)的问题、股东直接诉讼应以谁为被告、提起何种性质的诉讼、提起诉讼的时效等问题在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均缺乏相应规定。
这事实上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适格理论在商事程序中的应用问题,民事诉讼本身的诉讼类型在解决公司股东受侵害而需确定当事人身份时有点困惑,需要在公司法中作出专门规定或设立专门的公司诉讼特别程序法。
再次,公司法中第151条缺乏对小股东保护方面的专门规定。现代公司制度中,中小股东在公司中的,弱势群体,地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并没有改变。证券法中规定的私人起诉权也非常有限,对很多违法行为普通股民通常都受到起诉条件的限制,即使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小股东要提起不特定多数人的诉讼也须以申报为前提,这无形中限制了集团诉讼的形成,也就使得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有可能落空。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股东的诉讼权利种类有哪些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股东的诉讼权利种类分为股东代表诉讼和股东直接诉讼两种,如果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