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大公司成立后,往往会设置监事会,目的为了防止有人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所以,我们应该知道监事会是一个监督的部门,享有一定的职责和权限。那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职责和权限是怎样的?接下来就跟随找法网小编一同来了解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职责和权限。
1、检查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查阅账簿和其它会计资料,并有权要求执行公司业务的董事和总经理报告公司的业务情况;
2、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对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会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发现疑问可以以公司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师帮助复审;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6、代表公司与董事交涉或对董事起诉;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
《公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也就是说,你可以不设立监事会,有一名监事即可,但既然已经有了三名监事,就必须成立监事会了,当然,这里针对的是规模较小的公司,如果公司规模很大的话,还是要成立监事会的。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召开的规定具体如下:
1、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2、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3、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4、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5、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职责和权限的相关知识,从上文可知,主要负责审核、查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董事的业务行为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