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更新时间:2012-12-11 22:48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按照我市城市建设改造规划,对复兴路东侧区域进行改造建设。为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务院、

  按照我市城市建设改造规划,对复兴路东侧区域进行改造建设。为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务院、省、市城市房屋拆迁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制定如下方案:

  (一)拆迁补偿对象

  1、具有合法手续的房屋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

  2、租赁具有合法批建手续非住宅房地产的承租人。

  (二)拆迁补偿范围

  1、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登记范围内的房地产及其附属物;

  2、承租人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内,自己投资超出普通装修部分;

  3、企业和个人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

  (三)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重置价格和剩余期限给予适当补偿。

  (四)安置地点:在本拆迁区域内按市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位置回迁安置。

  三、补偿安置方式及标准

  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实行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和按比例置换方式,由被拆迁人自行选择其中之一。

  工业企业实行货币补偿。

  (一)货币补偿方式

  1、商业用地的房地产:两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齐全的,按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结构、建筑面积、建成年代等因素,以被拆迁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补偿金额,以货币形式一次性补偿给被拆迁人,由被拆迁人自行安置。

  2、工业用地的房地产:

  ①土地和房屋分别评估作价。

  ②土地参照土地区位等级和基准地价评估作价予以补偿。

  ③房屋确权为生产、办公用房的,有证房产或有建房批准文件的,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评估作价予以补偿;在土地使用证登记范围内,由于历史原因,未经批准建造的正式生产用房,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评估作价,按评估结果的50%予以补偿;未经批准建造的非生产用房不予补偿。

  房屋确权为商业用房的,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评估作价时,应充分考虑区位、商业氛围和繁华程度等因素确定评估价格。

  (二)产权调换方式

  被拆迁房屋和安置房屋均由同一房地产评估机构按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评估,计算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市场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三)按比例置换方式

  根据房屋类别分别确定置换标准。

  1、商业用房

  按产权登记建筑面积乘以相应补偿系数确定应置换面积。即应置换面积=被拆迁房屋产权登记建筑面积×补偿系数。

  (1)补偿系数的确定: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坐落区位、土地性质、层次和店面宽度等因素确定,补偿系数为1至1.3倍。

  (2)安置方式:根据安置用房的不同区位、层次和店面宽度评估确定不同区位的实际价格,对实际价格进行加权平均作为平均价格,计算安置用房实际价格与平均价格的差额,结算差价。因房屋设计和不可分割因素,安置用房面积超出应置换面积部分,按安置用房实际价格的70%结算;安置用房面积小于应置换面积部分,按安置用房实际价格退款;不计算层次调价。

  2、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

  ①办公用房,按被拆迁房屋产权登记建筑面积等面积置换安置用房。

  ②因房屋不可分割的因素,安置用房建筑面积不足或超出应置换面积部分,按每平方米5000元结算,多退少补。

  四、其他补偿标准及发放办法

  1、附属物补偿

  (1)制式太阳能拆移费每台300元;

  (2)有线电视移机费每末端510元;

  (3)电话移机费每部160元;

  (4)网络宽带服务费每套240元;

  (5)空调拆装费每台200元。

  除以上规定外,房屋普通装饰装修不另作评估,超过普通装修标准的部分及附属房屋、附属物,评估作价给予货币补偿。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房屋拆迁应对被拆迁人进行哪些补偿?
被拆迁人包括公有房屋的所有权人、私有房屋的所有权人以及其他房屋的所有权人。房屋拆迁应对所有权人给予补偿,对实际居住、切实需要安置的人给予补偿,对于提交困难证明的人发放拆迁特困补助,对患有大病的人发放拆迁大病补贴,对实际需要搬家的人发放拆迁搬家补偿。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房屋拆迁补偿法律咨询
房屋拆迁补偿的类型与方式如下: 1、货币补偿,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2、房屋产权调换,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3、综合补偿。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如何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律师解答动态
“事业单位转出至企业单位”可对应文件第二条第一点规定由原单位发起办理,我即向原单位提交书面请求,但一
杨文律师
杨文律师
7分钟前
你需要提供你所说的事情存在事实,然后向对方提出要求返还或者诉讼。
你好一般是查不到的。您是被骗了吗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