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取消等于失去土地?不是的!
虽然取消农业户口不等于失去土地,但是在这里要提醒大家,有四件事一定要尽早去办 , 越早吃亏越少!
1、做好土地确权、拿到土地确权证
对农村居民来说,最直接的好处就是明晰农村宅基地的产权,通过对农村宅基地的登记发证,可有效减少因宅基地权属争议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
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程序是怎样的?
申请:由村民向本辖区内国土资源所(或国土资源分局)提出书面申请;
权属审核:各国土资源所(分局)进行土地登记资料的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审核;经审核无异议的,以国土资源局名义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日;公告到期后,统一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批;
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和《共用宗土地登记卡目录》,填写《土地归户卡》,组装《土地登记簿》,并进行材料归档;颁发证书。
2、宅基地申请要趁早
现在宅基地申请是越来越难了,但是并不代表不能申请。
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提醒: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由于各省的规定有些出入,具体还要到当地的土地部门进行咨询后才能确定,总的程序和步骤就是上面所述,如有其他问题,请补充提问。
3、拿到房屋不动产权证
农民的房产权得到确认后,将对以后处理这个产权,包括今后一旦政策允许出让、抵押等,都是一个主要依据;而且农民有了产权证后,房屋就会增值;还有利于解决很多农民家里空置的宅基地。所以大家一定办理产权登记!
具体怎么申请?
根据最新《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二条: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因此,农民在宅基地上自建的房屋是可以依照该办法申请房屋登记。依照该办法第八十三条: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需提交身份证及相应复印件
为了以防万一,记得在复印件上注明“仅用于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字样。
(4)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5)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6)其他必要材料
如果是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集体组织成员的证明(可由村委会开具)。
房屋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将申请登记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告。经公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方可予以登记。
4、尽快把户口迁回农村
一些农转非人员涉及到土地、房屋利益需要把户口迁回农村的,符合条件的话,赶紧办理!户籍改革之后,户口迁移将会越来越难。
2017户口准许迁回农村的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退役的武警,解放军、士官和符合规定的现役人员,户口原籍农村的,
(2)因上大学将户口转出,但毕业后在城市无工作和固定居住场所的;
(3)父母户口在农村,子女未结婚且在城市无工作与住所的;
(4)夫妻一方户口在农村,另一方在城市没有工作及住所的;
(5)户口迁出后,在农村有宅基地,在城市无固定居住场所且无固定工作的情况。
符合上述条件、能将户口迁回农村的人员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大学毕业生户口回迁农村需准备毕业证、未就业证明。
(2)投靠父母的人员需要准备无业证明、未婚证明。
(3)投靠夫妻另一方的需要准备结婚证、计划生育证和无业证明。
(4)户口迁出后一直生活在农村需要准备宅基地使用证明、无业证明。
(5)户口回迁者需准备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6)申请者本人提供纸质申请,且有村小组代表或者村小组成员70%以上的签字的村委会开具的迁回同意书。
农业户口将全面取消,以上4件事关系到农民土地以及房屋的归属,所以大家一定会要抓紧时间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