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小产权房需要为了集体利益,要在同一村集体内部转让,已成规模化需要获得相关部门批准之后,也不能影响当地城市规划。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小产权房屋建房的土地是农村集体的土地,有村级集体土地或者村民小组的土地,其中有农民的宅基地,有未转为建设用地的耕地、荒地、甚至其中还有基本农田:这种建房用地未经过县级人民政府国土部门批准出让,不能取得土地使用证,是现行法律明文禁止的行为。
小产权房屋建房未经县级规划部门审批,未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的,不能取得国家承认的房屋所有权证。
小产权房屋以乡镇的政府或某机构的名义印制并盖章的小产权证,发给购房户作为房产证明,在某乡镇内承认,但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首先应当明确小产权房有两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法律是允许乡村集体组织在集体土地上建造住宅的。只要依法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就是合法建筑。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因此,并非只要是小产权房就是非法建筑。
非法的不能购买,那合法的是否可以购买和转让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是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能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也就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由此可见,小产权房是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的。但这并不是说小产权房就不能转让,而是说其转让或销售的对象是有限制的,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转让、置换。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小产权怎么开发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小产权房需要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不能够损害集体的利益,或者批准之后才能够开发。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