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是一个服务型单位,对于其业主的共有部分需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某共有部分属于业主专业则不能擅自处分,如果是业主共有,也需要经过全体业主的同意。那么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可以擅自处分业主共有部分?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简单介绍一下吧。
一、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可以擅自处分业主共有部分?
物业服务企业是基于物业管理合同对小区进行物业管理,主要职责就是保洁,秩序维护,绿化管理,设施设备管理等等,不能擅自处分业主共有的区域,比如不能随意的出租、转借等。如果在大多数业主认可下,可以将共有部分出租,但租金收入扣除税收后以及物业管理合理的管理费用,剩余部分应归全体业主所有,可 作为小区的公共维修金使用。
二、物业有权限制业主封阳台吗?
视情况而确定物业是否有权限制业主封阳台。
若阳台属于业主住宅能专有部分,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部分,且在不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物业则无权限制业主封阳台。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三条和七十四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商业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如果业主封闭的阳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部分,那么业主无权擅自封闭阳台属于违反物业合同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则物业有权制止业主封闭阳台。
如果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约定,业主装饰装修房屋,应遵守房率法规和该小区的《装饰装修管理细则》,《细则》要求“业主不得擅自封闭阳台或平台,不得在阳台或平台上搭建任何构筑物,或改变其外表颜色,不得安装防盗网或防护栏”,那么业主不得擅自封闭阳台,物业有权制止。
物业始终都是服务于业主的单位,其权力范围比较小,如果经过全体业主的统一委托,则有权处理业主共有部分,但是无权擅自处理。以上便是由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可以擅自处分业主共有部分?”全文。如果您还有关于房产纠纷方面的疑问,欢迎您到找法网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