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什么材料
更新时间:2021-07-30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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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为了加强城市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国家规定了小区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如果我们居住在小区就会知道,业主委员会是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组织。那么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什么材料?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
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什么材料
1、由小区五名以上的业主作为发起人,并向区国土房管局提交发起人亲笔签名的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书面申请,申请需列明:小区房地产开发商名称、物业管理公司的名称、小区的总建筑面积、入住使用率和入住时间等内容。
2、发起人产权证明各一份(复印件)。
3、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表。
4、业主委员会选票。
5、业主代表选票。
6、业主授权委托书。
7、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签到表。
8、业主委员会章程。
9、业主公约。
10、其它相关资料。
二、
业主委员会的任职条件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三、
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业委会的权力基础是其对物业的所有权,它代表该物业的全体业主,对该物业有关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决定权。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2-3年,可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由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产生。一般说来,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管理区域规模大小,由5-15人组成。如北京新规定:凡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入住率超过50%,或首户入住已满2年的新建居住小区,均可组建业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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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一般的民用小区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吗?请问业主委员会成立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
成立要求:
1、物业已交付使用面积达到50%以上的,可成立业主委员会,这是成立业主委会的基础,只有这样才能代表业主的大多数的利益。
2、是物业已交付使用面积达到了30%以上,但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可设立业主委员会。这是针对开发商建筑面积极大,首批入驻率低而进行设置的。
3、首批物业费交满三年以上的,可设立业主委员会。这是针对开发商可能出现烂尾,无力继续建设等情况下,设立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和程序需要所有业主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吗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程序:物权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业主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不超过5年,可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员具有同等表决权。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之日起7日内召开首次会议,推选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
第三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备案手续:
(一)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的情况;
(二)管理规约;
(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四)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后,可持备案证明向公安机关申请刻制业主大会印章和业主委员会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