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土地确权证手续

更新时间:2021-06-13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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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土地是农业发展的根本,是广大农民朋友的“命根子”。根据我国相关政策规定,土地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进行流转,但是,土地首先要进行确权,明确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避免今后出现难以解决的土地权属纠纷。那么,办理土地确权证手续?接下来由找法网带您了解相关内容。

  一、办理土地确权证手续

  (一)前期准备

  1、组级搭建工作班子,2-3名工作人员,一般可以由组长、会计、村熟悉或参与过二轮土地承包的老党员组成;

  2、以组为单位拟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本证工作方案》,明确确权工作组成员、组级承包地(包括历年变动情况)和承包户基本情况、确权程序内容等;

  3、召开户代表会议,发放《一封信》、《工作方案》,宣传确权登记工作相关政策,讨论事先拟定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方案》,对确权范围、确权方式、面积、人员登记等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并形成确权方案决议,经户代表签字确认。同时,建立会议档案,包括会议记录、会议影像资料等;

  4、商定具体入户调查时间,并通知农户准备好证书、户口簿、身份证、流转合同等相关资料。

  (二)入户调查

  1、对原始合同、证书等资料进行收回,并登记造册,无法回收的签订承诺书;

  2、填报发包方调查表、调查摸底表;

  3、制定工作底图,并由农户配合组确权小组和测绘技术人员逐户逐块指界、确认,图解实测后在草图上标注承包户姓名、地块编号、面积,并由家庭承包代表在地籍图上签字确认,做到组不漏户、户不漏地块。

  (三)测量制图

  1、未流转土地的组由确权工作组人员配合测绘技术人员进行调查摸底表进行录入;

  2、根据工作底图,对每块承包地块进行测量和绘图,并标注地块编码和面积,形成承包土地地籍草图。

  3、流转土地的组按2009年镇国土所与各组认定的边界与面积确认,并形成组级的土地地籍图。

  (四)公示审核

  由村组确权工作组对资料进行审核,村组确认无误后,将调查结果公示表、承包地块分布图进行公示,确保公示到位,保留公示相关影像资料。对公示期间农户有异议的,要及时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农户在承包土地地籍图上签字确认。

  (五)完善承包合同

  调查成果公示无异议、农户签字确认后,由村镇再次审核,审核后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完善合同,承包期限以二轮延包的时点起算,承包期为30年。

  (六)建立登记簿

  按照新区统一格式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七)提出发证申请

  经农户申请,逐级审核确认后进行证书发放,证书发放要及时进行登记公示。

  (八)建立信息系统

  根据确权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影响、图表和文字等材料,按照统一标准建立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和土地承包管理系统。

  (九)资料归档

  按照各省农委、档案局规定,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并依法按期移交档案管理部门。

办理土地确权证手续

  二、农村土地确权纠纷怎么解决

  确权,指的是确认权利,就是你现在的权利状态。现在的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指的是对农村集体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的确认工作。确权的目的是明晰产权,防止因为登记制度的不完善导致的土地权属纠纷。下一步的方向可能是推广农村集体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确权只是一个手段,是对现在拥有的各项权利的确认。现有政策已经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和流转。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

  村委会办公室、医疗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用地、乡镇企业用地及其他经依法批准用于非住宅建设的集体土地,应当依法进行确权登记发证,确认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将集体土地使用权依法确认到每个权利主体。凡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单位或个人应申请确权登记。

  三、土地确权争议如何处理:

  1.运用土地确权原则和方法,确定实践中具体土地权利的类型、性质、主体、客体,以及权利内容等。

  2.掌握土地权属争议的类型、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规定的处理方式、处理机关、处理程序;运用有关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的规定,对具体争议案件提出处理方式和程序。

  3.运用土地确权和争议调处法律、政策,针对具体争议案例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各地要从机构建设、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规范程序等各方面,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健全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制,妥善处理农村集体土地权属争议。

  以上就是关于办理土地确权证手续的相关内容,确权的狭义含义是指在土地登记过程中的权属审核阶段对土地权属的来源、权属性质的确认。根据中国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土地管理实践的要求,确权也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如果您对上述内容仍有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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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范围: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 二.承包地: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三. 宅基地: 非农业户口居民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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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可以详细说一下情况,以便给你更好的解答。
吴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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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分钟前
律师费高低得看委托时约定。开始说随便给,最后收4000,可能让人觉得贵。若觉得不合理,可和代理律师协
李琦律师
李琦律师
11分钟前
这种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合同条款和贷款方的处理流程。一般来说,如果合同已经签署但贷款迟迟未发放,建议您先
吴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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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二考试强制收场地费和模拟费,不交不安排考试,这做法不合理也可能不合法。考试费用应按规定收取,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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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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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优抚对象一般能申请法律援助。法律规定因经济困难或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人员可获援助,军人优抚对象多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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