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于谁

更新时间:2018-06-13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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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集体土地所有权分类: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自己土地的权利。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是通过农业合作化,将农民私有土地转变而来的。那么大家知道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于谁吗?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

  1、乡(镇)农民集体;

  2、村农民集体;

  3、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

  二、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基本形式

  1、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2、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3、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属于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属于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

  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是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我国现行的土地制度是全面的公有制,包括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所有制形式。现行土地所有制的根本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即:“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根据该条规定,我国农村和城市郊区(以下均称“农村”)的土地的集体所有性质得到了确认。但是,这里的“集体”的内涵仍不明确。《民法通则》第74条第二款和86年《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就将农村土地的主体——农民集体——这个概念明确提了出来,成为一个确定的法律名词。而且,“农民集体”作为所有权主体也从法律上取代了生产队、生产大队和人民公社“三级所有”的单位集体所有体制。

  三、各农民集体土地的权属划分问题

  《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根据这条规定,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1、“农民集体”是特指一定范围内的乡(镇)、行政村、自然村(或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农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主体一般包括三类:一是村(即行政村)农民集体,二是村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自然村)农民集体;三是乡(镇)农民集体。

  2、“三级所有”体制已经被打破,农民或者农户个人,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村民小组、乡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均不具有土地所有权资格。

  3、农村土地经过合作化、集体化变革后,原来私有的土地也随之公有化,个体农民(户)原有的土地私有权随之丧失。公民个人不能以其持有的土改时期的土地所有权证来主张土地所有权或者继承权,一般也不得主张经营使用权(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除外)。

  关于农民集体土地的确权问题,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的规定,我国对农民集体土地实行登记“公示”制度。政府在登记造册、核发证书时,根据所有权归属,分别给相应的乡(镇)、村、组农民集体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2001年11月9日,国土环境资源部下发《加快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力度开展全国集体土地所有权初始登记工作。该《通知》进一步要求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确定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具体确权要求:

  (一)凡是土地家庭联产承包中未打破村民小组(原生产队)界线,不论是以村的名义还是以组的名义与农户签订承包合同,土地应确认给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可将《集体土地所有证》直接发放到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或者″组有村管″的方式,将《集体土地所有证》发放到村,由村委会暂为代管。

  (二)对于已经打破了村民小组农民集体土地界线的地区,应本着尊重历史,承认现实的原则,对这部分土地承认现状,明确由村农民集体所有。另外,不能证明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或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的集体土地,应依法确认给村农民集体所有。

  (三)能够证明土地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应依法确认给乡(镇)农民集体。没有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乡(镇)集体土地所有权由乡(镇)政府代管。

  上文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于谁的相关知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确认错误,必然动摇经营管理权和使用权的合法性。准确确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纠正错误的确权记载事项,是维护农民集体利益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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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转租款归谁所有
法律分析:集体土地承包人可以转租:承包集体土地的村民可以通过转包或者是出租的方式,将自己承包的土地交给转包人或者是出租人去种植经营,还可以约定经营所得的分配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二条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三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你好,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怎么办理?
办理集体土地所有证的流程如下: 1. 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并填写申请表。 2. 村委会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后交由乡镇政府审核。 3. 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进行现场勘测,审查合格后上报县国土资源局。 4. 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 5. 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 6. 县政府审批后,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则给予发证。 此外,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同时,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后发生效力,未经登记则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请问一下,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归谁所有
1. 林地征收的补偿款归集体所有。 2. 如果林地被承包,地上附作物补偿就归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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