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村委会
乙方:
一、经双方充分协商,乙方向甲方承包荒山开发种植 ,承包期为 年,面积 亩,土地性质 所有制,年亩承包费为 元。该地段座落为 ,东以 为界,南以 为邻,西到 ,北到 为止。承包费付款方式为待产品出产后每年一付。
二、在承包期内乙方有权在所承包的土地上种植任何作物,甲方不能够作任何干涉。
三、承包期到后,甲方有权将土地收回另行发包,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四、如果甲方在乙方承包期内想收回土地,必须经过乙方同意、折价赔偿乙方所有损失,否则乙方保留权利。
五、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缴清承包费,否则本协议自然终止。
六、乙方不得在所承包的土地上建筑永久性建筑物,甲方将保留追究其赔偿责任的权利。
七、本协议受法律保护,希甲、乙双方自觉遵守。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公证机关公章:
二○○ 年 月